[信仰网刊 | 第七期 | 2003年9月]

使人成圣的上帝——读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三卷) 之三

范学德


  在《基督教要义》的第三卷中,依据《使徒信经》的第三部分,加尔文主要探讨并阐述了使人成圣的问题,或者说,关于圣灵的运行,这一卷的标题是:论领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益处,和随恩典而来的效果。加尔文分成七个论题探讨了这一主题。
  《基督教要义》第三卷主要的题旨有七个:
  一. 圣灵的运行——它是信仰,新生命和一切圣行的基础。
  二.信仰的意义及其特性
  1.信仰是拥抱那圣灵所赐予我们的救主基督
  2.道是信仰的源泉
  3.信仰即是相信上帝的应许
  4.我们在今生中无法达到充分的信仰
  5.信仰是圣灵所赐的
  三.由信仰所生的必然效果——真悔改乃出自真信仰
  1.悔改的定义
  2.悔改即是“重生”
  3.悔改的结果
  4.什么是“认罪”
  5.上帝的赦罪是白白施赐的
  6.亵渎基督宝血的罪恶
  7.基督徒的生活
  ( 1 )。在生活中表现基督的品格
  ( 2 )。基督徒的生活——克己
  ( 3 )。背负十字架
  ( 4 )。默念来生
  ( 5 )。善用今生
  四.信仰的益处和效果——因信称义
  1.因信称义的定义
  2.因信称义与上帝的审判
  3.称义的开始与继续进步
  4.驳斥反对因信称义说之谬误
  5.论赏赐的应许不能当作因行为称义的证据
  6.论基督徒的自由
  五.祈祷是信仰的实践和每日接受神恩的媒介
  1.祷告的四个原则
  2.祈祷与神的慈悲
  3.基督徒彼此代求完全依赖于基督的代求
  4.祈祷与感恩和崇拜
  5.祷告的典范——主祷文的第一部分
  6.祷告的典范——主祷文的第二部分
  六.永恒的拣选
  1.神的安排奇妙莫测
  2.上帝公道吗?
  3.我们是因基督而蒙拣选
  4.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
  七.最后的复活

  以下是《基督教要义》第三卷的详细摘录

  一.圣灵的运行——它是信仰,新生命和一切圣行的基础。
  我们享有基督与他的一切恩惠和益处,都以圣灵在暗中的特殊运行为转移。圣灵的运行,这是“信仰,新生命,和一切圣行的基础。”(第55页,注一 ) “圣灵是连合基督与我们的结。” 圣灵暗中的运行使有关基督的一切都成为我们的益惠。(第58页)

  二. 信仰的意义及其特性
  1.信仰是拥抱那圣灵所赐予我们的救主基督
  信仰到底有什么意义呢?“信仰如同手臂,用以拥抱那圣灵所赐予我们的救主基督”,(第55页)这就是加尔文对问题的简要回答。
  我们因着耶稣基督而信上帝。人若不被基督的光明所启发,就将完全无法认识上帝。奥古斯丁说:“那避免一切错误的稳当方法便是认识那位神人合一的基督,因为我们所要接近的是上帝,我们所借以接近上帝的是人;而这两者只能在基督身上找到。”(第60页)
  针对经院派虚构的“默信”说,将信仰归结为顺从地屈服于教会。加尔文指出:“信仰不是在于无知,乃是在于认识;不但认识上帝,还要认识神的旨意。”(第61页)
  我们承认,当我们在世作客之时,我们的信仰是默从的,不但因我们对许多事还不了解,而且因为错误如云雾般地包围我们,以致我们对一切事物的认识都很不完全。经验告诉我们,直到我们解除肉体的束缚,我们的知识与我们的心愿相去不知多远;我们每天读经,常遇疑难,这就足以证明我们的无知。其实每一个人的信仰总混杂着一些不信的成分的。 (第62至63页)
  
  2.道是信仰的源泉
  信仰与道有永恒的关系,两者不能分开,道是信仰的源泉。 “因此,若信心对应针对着的目标稍有偏移,就丧失了它原来的性质,流为无定的盲信,陷心灵于歧途。这道是支持信仰的基础,一旦离开了它,信仰就不免崩溃。没有道,即没有信仰。”这道就“好像一面镜子,叫信仰在其中可以看见上帝。所以不论上帝是否借用人,或完全靠自己的权能运行,他总是以道向他所要吸引的人表现自己。” (第64至65页)
  神的道记录在圣经中。信仰与圣经是不可分割的。“圣经对信仰之必要,正如活的树根对果实之为必要一般。”(第82页) “信心若没有道的支持,必将腐坏。”(第84页)
  “信仰所了解的,不但是一位上帝,主要地乃是认识他对我们的旨意。因为我们要明白他是什么,远不如明白他对我们是怎样的重要。所以我们知道,信仰就是从上帝的道所得来关于他对我们的旨意的认识。信仰的基础是在于预先相信神的真实性。而凡出自上帝的,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真理。” (第65页)
  那么,和信仰有特殊关系的到底是道的哪一部分呢?这就是上帝的仁爱或怜悯。但基督是上帝之爱的唯一保证,若没有他,上帝的恨与怒的征候必处处显出。因为除非我们对神之良善的认识到了能叫我们去依靠它的程度,这种认识就没有多大的益处。人心盲目且黑暗,对神的旨意不能渗透,无法有坚定的信念。所以我们的心思必须有外来的光照和启迪。庶几我们对上帝的道能有充分的信仰。据此,加尔文为信仰作了一个完全的定义:“信心是对神的仁爱的一种不变而确实的认识,这认识是以基督那白白的应许的真实为根据的,并借着圣灵向我们的思想所启示,在我们心里所证实的”。(第67页)
  信仰虽是对上帝的爱的认识,和对他的真实性的信念,但有人容易失掉了神爱的感觉,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这种感觉与信仰虽有相似之处,在本质上却大有区别。那些被上帝所摈弃的人,总不能识透圣经里专为蒙选之人所预备的奥秘启示。他们不会了解上帝的旨意是不变的,也不能以恒心皈依他的真理,因为他们所依靠的乃是容易消灭的情感。但不论选民的信仰如何软弱,上帝的灵既是他们得儿子名分的确实保证,所以他在他们心中的印记是决不会被消灭的;而叛道者只有瞬息消失的一线微光。我们从圣经和日常的经验中明明知道,被摈弃的人也有时被神的恩惠所感动,在他们心中必然发生互爱的希望。但上帝父爱的信念在叛道者的内心并非根深蒂固,因此他们不是以儿女至诚之爱爱他,乃是为图利的倾向所支配。(第66至67页)

  3.信仰即是相信上帝的应许
  加尔文追问:使上帝的儿女和不信者有别的那信仰是什么?我们借以由死入生的那信仰是什么?
  信仰作为知识,不是指人的感觉对事物的了解。因为这种知识极其优越,以致人想得到它,就非有超越人心的思想不可。但得到这知识的思想对自己所看到的并不了解,不过因为他相信他所不能了解的,而凭这确实的信念所了解的,比凭运用它自然才能去了解的事物更清楚。因此,信心的认识是在于确定,而不是在于了解。 (第70至71页)
  信仰不容有踌躇和变动的意见,不容有含糊混杂的观念,它需要完全与确定,且经得起试验与证实。对有“充足的信心”的人来说,上帝的仁慈是清楚显示的,使他无可置疑。除非我们能勇敢宁静地来到神的面前,我们就不会有正当的信仰。而这勇敢只能从我们对神的仁爱和救恩有坚定的信任而生,因之“信仰”亦常当作“信任”解。 (第71至72页)
  信仰主要的关键,即是不要认为上帝仁慈的应许,是他只赐与别人,而不是赐与自己的;却要诚心接受,把那些应许看为我们的。于是我们有了信任。除非人坚信上帝对他是慈祥仁爱的父,认为上帝的各种应许是对他说的,除非他对救恩有毫不怀疑的指望,他就不是真信徒。除非我们从神的仁慈获得信念,我们即不会对它有正确的认识。 ”(第72页)
  上帝的每一个应许都是他爱我们的证明。但除开借着基督以外,没有人配得上帝的爱。因此,无论何时有应许给我们,我们的视线就当集中在基督的身上。但是,恶人虽然不断地享受着神爱,却既没有想到,也不承认他们所领受的都是得之于上帝(即令他们承认了,在他们的内心始终仍没有思念他的仁慈),他们不能借此受教,领会他的怜悯,于是,他们因拒绝那赐给他们的应许,招来了更严重的报应。(第85页)
  信仰的性质若“以应许的本质去解释是最适当的,而且应许是信仰的根基,因此,若没有应许,信仰就不免消灭。” 圣经常把二者当作同一名词应用,不加区别。(第94至95页)换句话说,信仰与以希望是不可分割的。而“希望无非是期待那为信心所认为是上帝所真实应许的事。因此,信心相信上帝的真实,希望期待他的真实在相当的时间内得以表现;信心相信他是我们的父,希望期待他常待我们如子;信心相信永生是赐给我们的,希望盼望永生至终实现;信心是希望的基础,希望则支持信心。因为除非人先相信上帝的应许,就不能对上帝希望什么。。。希望坚定信心,使它对上帝的应许不致动摇,也不致怀疑其真实性;希望使信心日新又新,使它不致厌倦;希望使信心看到最远的目标,使它不致在中途,或甚至在开始时即跌倒。最后,希望借不住地恢复原来的信心,有时使信心保持比希望更多的力量。 (第95至96页)
  总之,希望是信心的营养和力量。“希望的唯一目的即是信心。。。信心的唯一目的即是上帝的怜悯;它的视线都要集中在上帝的怜悯上。”(第97页)

  
  4.我们在今生中无法达到充分的信仰
  “一个虔敬的心能觉得自己心中有两种不同的情绪:一方面由于认识神的仁慈而喜,一方面由于感觉自己的不幸而忧;或依赖福音的应许,或因自己的罪孽而战栗;或因获得生命而欣慰,或因畏怯死亡而张皇。这一切差异都是由于信仰的不完全,因为我们在今生中总不能达到那么充分的信仰,得以毫无疑惑。”(第75页)
  因为只要“一旦有了最小的一点恩典浸润到我们的内心,我们就开始认识神对我们是宁静,和平与慈祥的;这诚然是一幅远景,但却非常明朗;足以叫我们知道我们没有受骗。以后,按照我们的进步(因为我们应当继续不断地进步),我们与远景逐渐接近,因而对他有更确切的认识,久之习以为常,便与神更加熟识了。因此可知,一个获得启发而认识上帝的心灵,最初不免无知,以后无知才逐渐地消除。可是,心灵并不因对某些事的无知,也不因所见事物的模糊,而无法获得对神旨意的明确认识,而这认识确是信仰的主要成分。”(第76页)
  经验告诉我们,“信心常为各种疑惑所扰,故信者的心灵难得安闲自在,最多只能像一种短暂的宁静。”(第90页)在面对外来的攻击时,“信心以上帝的道维护自己,以抵御一切外来的攻击。当试探告诉我们上帝是我们的敌人,因为他对我们发怒。信心即回答说:甚至当上帝使人受苦之时,他也是慈悲的,因惩罚是生于爱,而不是生于怒。如果硬说上帝是罪的报应者,信心将回答说:他宽恕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凡罪人祈求赦免,没有不获应许的。故凡虔诚的人,不论受如何困扰,终必胜过一切困难,决不容许自己对神爱的信念动摇。一切扰乱他的内争,结果必更坚立了他对上帝的信念。”因为,在一个虔敬人的心里,信心是永远不致被完全铲除的,它虽不免动摇,但仍旧根深蒂固;它的光焰也许隐藏在余烬中,却永不致完全熄灭;这足以证明,真道是不灭的种子,将结出与自己同样的果实,它的生机绝不会完全熄灭。”(第77页)
  伯尔拿说:“借着上帝的仁慈,有时在默想灵魂之事时,我发现它仿佛有两种相反的特征。如果我从它的本身去看,我觉得它其实是空虚而已。我们现在何必列举它的一切不幸,说它如何罪恶贯盈,如何陷在黑暗之中,如何为外物所引诱,如何放纵私欲,如何受情欲所制,如何充满幻想,如何习于为恶,以及如何充满不名誉的事和纷乱呢?以真理的眼光看来,甚至我们的义也不过是‘污秽的衣裳’(赛64:6),那么,我们所承认的不义将受什么审判呢?我们‘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3),那么,人无疑是与虚空相若;人被贬为一无所有;人就是一无所有。然而上帝所褒奖的人,如何是完全空虚的呢?上帝的心所系念的人,真是一无所有吗?弟兄们,让我们再振作罢!虽然我们在心里是一无所有,但在上帝的心里也许我们不是完全空虚的。仁爱的父啊,不幸之人的父啊,你多么专心顾念我们啊!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可是我们若真是一无所有,又如何能做你的财宝呢?在你面前,万国等于无物,也必须被看作无物。因为他们是在你面前,而不是在你里面,按照你真理的审判他们是无物,但是按照你宽大的怜悯就不是如此。你使无变为有(罗4:17);这样看来他们本来是无,然而也是有;就自己看来,他们是无有,然而就你看来,他们是有;按照保罗的解释:‘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伯尔拿的结论是:“如果我们从这两方面来考验我们的处境——一方面我们毫无所有,另一方面又大有尊荣,——我觉得我们的夸耀似乎受约束,其实可能更加增强,叫我们不是以自己夸耀,乃是指主夸耀。我们试想,假如他定意要拯救我们,我们必立刻获救,得到新的生命,但我们不如升到更高更广的一层境界,寻求上帝的城,他的殿,他的室,和他的配偶。我没有忘记以敬畏之心说,我们是有,不过只是在上帝的心里才有;我们是有,不过只是由于他的恩惠,不是由于我们自己的功劳。”(第79页)
  “那为信心所追求的神的仁慈是包含着永生和救恩。当上帝亲自向我们保证他的爱,他的慈祥恺恻,使我们到了无善不备的地步,我们的救恩更有了保证。。。上帝既与我们复和,就没有危险,而我们所做一切都必顺利成功。所以信心既认识上帝的爱,就有了今生和来生的应许,和一切幸福的坚固保证;但这保证是由神的话而来的。信心并不应许今世有长生、荣誉,和财富,因为主没有为我们安排这样的事;但叫信心满足的保证,乃是我们在今生无论怎样困乏,上帝决不离开我们。然而主要的保证是有关来生的希望,而这是上帝的道所应许的,毫无疑义。不论世上的灾害怎样临到上帝所爱的人,却不能阻挠神的仁爱,使之不成为完全幸福的根源。我们之所谓完全幸福,其命意乃指上帝的恩典为一切幸福的根源,一切幸福都是由这根源所发出的。”(第81页)

  5.信仰是圣灵所赐的
  人并没有信仰的能力。“信仰本身不是我们生来就有的,乃是圣灵所赐的”,(第88页)因此,信心需要圣灵的光照,也需要圣灵的权力来坚固它。“关于这一点,经院学者完全错了,他们在讨论信心的时候,把信心看为知识上的简单承认,而完全忽略了内心的信任和保证。其实从两方面看,信心都是上帝特殊的恩赐:一方面思想蒙启迪而领悟上帝的真理;另一方面心灵在真理上得以建立。因为圣灵不仅产生信仰,而且逐渐增加信仰,一直引导我们达到天国为止。”(第86页)
  “若我们不是为上帝的灵所吸引,便无法到基督的面前,所以当我们被吸引时,我们的思想和情感就被提高,超乎我们的悟性之上。因为心灵一经受了启迪,就如另得了慧眼,能看到那以前使他惊骇的属天的奥秘。人的智慧,一旦为圣灵所光照,便开始爱好上帝国的事,即以前毫不感兴趣的事。”(第88页)
  但是,圣灵为什么将信心赐给这个人,而不赐给另一个人呢?奥古斯丁说:“这是十字架的奥秘。我们一切的能力,是从我们所无从查问的深不可测的神的判断而来的。我能相信,这我知道;何以我能相信,我却不知道;只知道这是出自上帝。可是,为什么有人有,有人没有呢?这不是我们所能懂的,这是一个深渊,是十字架的奥秘。我只能赞叹,却不能以语言说明。”
  加尔文指出:“当基督借着他的灵的大能,以信仰启发我们之时,他同时又叫我们与他连为一体,使我们分享他的一切益惠”。“其次,还要将心思所受的灌输到心里,如果上帝的道仅浮在脑海的表面,不能算是接受了;惟有在心灵里根深蒂固,成为牢不可破的堡垒,能抵御一切试探的侵袭,才能算是接受了。”(第89页)
  
  
  三.由信仰所生的必然效果——真悔改乃出自真信仰
  1.悔改的定义
  福音的本质包含悔改和赦罪,这两点都是得之于基督,且凭着信心得来的。“悔改是直接跟着信仰,而且是由信仰所产生的。”因为“一个人若不明知自己是属上帝的,断不能诚心诚意地悔改。那么,除非一个人预先接受了上帝的恩典,他也不会确信自己是属于上帝的。”(第98至99页)
  没有信心能有真悔改吗?绝对不能!信仰与悔改,两者虽不可分,却应有区别。悔改这名词包括归向上帝的全部工作,而这归向是以信心为主的。在希伯来文中,“悔改”是指归正或回转;在希腊文,悔改是指心灵和意念的改变。悔改的事实本身与这两种字源的意义也都相符,因它包含了离弃自己而归向上帝,和丢掉旧心思而采取新心这两件事。据此,加尔文为悔改下一个定义如下:“悔改是我们认真改变,归向上帝,是出于对上帝有诚恳的敬畏,也在于治死自己的肉体与旧人,在圣灵里重作新人。”(第102页)
  这个定义有三点要特别考虑:“第一,称悔改为‘生命归向上帝’所需要的改变,不但是指外表行为上的,也是指心灵上的,心灵在涤除旧性以后,就必在行为上结出与新生相称的果子。“(第102页)
  第二,“悔改是出自对上帝的真敬畏。因为罪人在有悔改之心以前,必受神的审判这一件事所刺激。人的脑海一经印入了上帝有一天要降临审判人的言行这一思想,这思想即不使可怜的人有片刻的宁静,却不住地刺激他,使他走上新生的途径,庶几在审判的时候可以坦然无惧。”(第103页)
  第三,悔改有两部分,即向罪死,治死肉体,和在圣灵里重作新人。除非我们把所有属自己的事都完全毁灭,肉体就不能算是完全死了。因肉体的气质是“与上帝为仇”的。只有在上帝的灵把他的圣洁灌输到我们心里,叫我们有新思想与情感以后,才真能算是新,与前判然不同。(第104页)
  
  2.悔改即是“重生”
  悔改即是“重生”,重生的目的即是恢复我们原有的神的形像;这形像是因亚当犯罪所损毁,几乎消灭无余了的。在重生中,“我们借着基督的恩典重见上帝的公义,这公义是我们因亚当堕落而失掉的;上帝这样乐意完全恢复他所拣选的人,叫他们承受生命的基业,这不是一时一刻,或一年所能恢复的;上帝必须持之以恒,操之以渐,除灭他选民属肉体的败坏,洁净他们的一切污垢,将他们分别为圣,作为他自己的殿;将他们的感官变换一新,纯洁无疵,好使他们终身悔悟,深知这样的战争,只有到死方休。”因此,“人与上帝越相似,表现在他里面的上帝的形像就越显明。上帝指定信徒一生要悔改,就是要他们达到这样的境界。 ”(第105至106页)
  “上帝的儿女因重生而从罪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不是说他们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自由,今后再不受情欲的纠缠,乃是说他们必有永久的争斗;不只是为要训练他们,而且要叫他们更认识自己的弱点”。但是,“在重生了的人心里,仍然有罪恶的根源,继续产生不正当的欲望,驱使他犯罪。”(第106页)
  圣经上所谓上帝要使教会洁净,脱离罪恶,并在洗礼中应许拯救的恩典,又在选民身上完成这恩典,这些话是指罪债,而不是指罪的本身。上帝借重生在他的儿女中毁灭了罪的治权,因为圣灵以力量给他们,叫他们在奋斗中得胜;不过,罪虽不再统治,却仍然存在在他们当中。只是上帝不以这些罪的残余来咎责他们,却把它们当作不存在一样,若非由于上帝的怜悯,圣徒的罪债必使他们在上帝面前成为罪人。(第107页)
  情欲是罪的根源。人的一切自然欲望,都是自然的创造者上帝所赋与的,“我们并不苛责上帝在最初创造的时候所赋与人性的根深蒂固的欲望,因为如果抹杀它们,人性必随之被毁灭。我们所反对的只是那些违反上帝命令的傲慢非法的欲望。但现在由于人性的败坏,它所有的能力都败坏了,以致暴乱放纵溢于我们的言行;又因欲望与放纵无从分开,所以我们认为这些欲望都是邪恶的。或者,简明地说,人一切欲望都是恶的,我们认为它们为有罪,不是说,它们是自然的,乃是说它们是无节制的。”(第108页 )
  奥古斯丁说:“罪的律,一方面在灵的重生中废除了,而另一方面又在必死的肉体中继续存在:说它废除了,是因为罪债借着叫信徒重生的圣礼而除掉;说它继续存在,是因为它产生了那虽是信徒也必与之斗争的欲望。”又说: “就那捆绑我们的罪债而言,罪是死了;它虽然死了,但在完全埋葬以前,还要反抗。”还说:“正如内心的盲目,一方面是使人不信上帝的罪,另一方面是对骄傲之心的罪的公正惩罚;再一方面是那些因内心盲目而犯的罪的原因;同样,那与善灵为敌的肉体情欲,是不服从心灵控制的罪,而对不服从的人也算是罪的惩罚,和罪的原因,或由背信,或由传染所生的。”(第108页)

  3.悔改的结果
  因觉察到自己得罪了上帝而深感难过,自责,心中不安,但我们要避免因对自己不满,过份恐惧而致心灵昏迷。伯尔拿劝告说:“为罪忧愁确有必要,只要不是永远地忧愁。我劝你有时候要抛弃对自己过去所行之事的不安与痛苦的回忆,要静默安闲,想到神的仁慈。我们要把甜蜜与苦艾混在一起,好叫这有甜味调和的有益的苦汁,可以恢复我们的健康;当你回想自己的卑污时,也要想到上帝的良善。” (第112页)
  人在悔改中必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悔改的结果是 “对上帝的虔敬,对人类的仁慈,以及全部生命的圣洁。总之,照神的律,越勤于检讨自己的人,就越能在生活中发现自己悔改的证据。”(第112页)  
  有些人把禁食和哭泣当做悔改的主要成分,这是应该加以纠正的。因为哭泣和禁食并不是悔改所有永远或必要的效果,乃是属于特殊的情形。但是,现在教会的牧师当发觉灾难要临到信徒时,要他们哭泣禁食,这也不是错误,但要他们时刻以最大的热忱注意那主要之点,即是要他们撕裂心肠,而不是撕裂衣裳。(第114页)

  4.什么是“认罪”
  经院派的诡辨家们以为悔改必须借着内心的痛悔,口里的认罪,与行为上的补罪这三件事,才能得到罪的赦免。加尔文反驳说:假如赦罪真要根据他们所说那些条件的话,那末,我们所处的地位就是最悲惨不幸的地位了。因为良心知道他的罪需要相当的痛悔,却不知道负债的程度,也不知道是否已经清偿亏欠。谁敢说他已经为罪尽力悲伤了呢?(第121页)
  在批评了罗马天主教的告解论后,加尔文论述了什么是“认罪”。“圣经指定一种认罪的方法,即是:那赦免,忘怀,和涂抹罪的既是主,我们就该向他认罪,好得着赦免。他是医生,所以我们当向他展露创伤。他被我们冒犯损害,我们当与他复和。他是鉴察人心和思想的,我们应该向他倾诉内心的一切。最后,他是召罪人的,我们要和他接近,不要迟疑。”当“我们存痛苦谦卑的心,俯伏在上帝面前,诚心自责,求他矜悯赦免,这就是认罪了。”(第122至123页)
  “凡诚心在上帝面前认罪的人,无疑地也必随时在人们当中为宣扬上帝的怜悯而认罪;他不满足于把自己内心的隐秘只向某一个人作一次的诉说,而是时常公然向大众宣告自己的丑行,和上帝的伟大与光荣。” “这种认罪,一方面应经常在教会中举行,另一方面在特殊情形之下,当全民共同犯了罪,即应按特殊的方式举行。关于后者,可以以斯拉和尼希米领导之下为全民所举行的严肃忏悔为例。”(第123页)   
  圣经认可有两种私人的认罪。圣经认可的有两种私人的认罪。一种是为我们自己的缘故而行的,我们 “彼此认罪”,彼此暴露自己的弱点,互相规劝安慰。另一种认罪是为我们的邻舍而行的,如果我们伤害了邻舍,就当和他和好。前一类的认罪,我们有自由向教会中最适当的人认罪,可是,一般说来,我们当选择向牧师认罪。每一信徒应当记得,如果他感觉内心受罪的磨折和谴责,无力自拔,非借助于外力的援助不可,就不要忽视主所预备的补救办法。为减少自己的痛苦起见,他应该向牧师秘密认罪,请求他帮助,藉以得着安慰。(第125页)

  5.上帝的赦罪是白白施赐的
  经院派的诡辨家们把补罪当作悔改的第三步,他们以为我们的过犯因上帝的仁慈而得赦免,但罪恶的补偿是由于善功的介入,使神的正义得着所应得的补偿。加尔文反对这种荒谬的解释,他认为上帝的赦罪是白白施赐的,而圣经对这一点的教训是再明白没有的了。第一,所谓赦免,除了是白白的恩赐,还有什么呢?因为债权人若宣布已取回了债务,就不算是宽赦,只有那由于仁慈,自动把债务取消了的,才算宽赦。第二点,既说是“白白”的恩赐,必然是取消一切补偿的含意了。(第133页)
  针对天主教的补罪说,加尔文指出: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跌倒,都得依靠基督的补赎,而不是靠自己作出什么补偿;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人怎能补偿得了呢?关于上帝的责罚,加尔文说:第一,凡属报复性的惩罚,必表现上帝的咒诅和忿怒,而他必不把这样的忿怒,施之于信徒。反之,圣经告诉我们,责罚是上帝的福泽,和他仁爱的证据。这个区别在神道的每一部分中都有明显的表示。不信的人在今生所受的苦难,正是一种进入地狱的第一步,从这里他们对自己的永刑已经有了一种远景;他们既不能改造,或领受教益,只好准备接受那最大的报复,这报复正等候着他们。在另一方面,上帝屡次责罚他的仆人,但不把他们交付死亡。(第138页)
  第二个特征即是当堕落者在今生为上帝所鞭笞的时候,他们已开始接受他的刑罚,他们虽无法逃避忽视神的忿怒之罪责,但他们受惩罚并不叫他们悔改,却是由于他们的不幸可以证明上帝是一位审判者,他将按照他们的罪行实行报复。反之,上帝的子女之受责罚并不是为要向他补罪,乃是要叫他们得益,并促使他们悔改。屈梭多模说:“上帝责罚我们,不是报复我们的罪行,乃是为将来的缘故而纠正我们。”奥古斯丁说:“那叫你受苦和哀伤的,乃是你的药石,不是你的刑罚,乃是责备,不是定罪。若你想承受产业,就不要拒绝鞭笞。弟兄们当知道,世间所怨望的一切不幸,乃是疗疾的忧患,而不是判罪的惩罚”。(第139至140页)
  “凡相信上帝仍要惩罚他的人,绝不会相信自己是神所爱的。那能够从责罚得到利益的人,就是那相信上帝只是对他的罪发怒,而对他本身仍是仁慈的。”(第141页)

  6.亵渎基督宝血的罪恶
  加尔文痛斥了天主教当时流行的购买赎罪卷(票)的罪恶。赎罪票是从补罪说产生出来的。说人所无力成就的补罪工作可由赎罪票替代。在这个名义之下,教庭勒索捐款,并把这些勒索得来的钱,消耗在娼妓,淫荡,和狂欢之中,加尔文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一切不敬的根源在认为基督的血不足以除去人的罪,使人和上帝复和及补罪,必须从其他方面寻求补救。这对基督宝血的侮辱和亵渎,也是魔鬼的诡计,使基督徒离弃上帝的恩典,离弃了拯救的正道。 (第145页)
  罗马的主教利欧早就说过:“许多圣徒之死,虽然在上帝看来是极为宝贵的,但无辜者的被害不能成为世人的救赎,义人是得着冠冕,而不是颁赐冠冕。信徒的刚毅所产生的是忍耐的模范,不是义的恩赐。他们的死都算是个人的死,不能免除别人的债,只有大家在主基督里,才真是一同钉十字架,一同死,埋葬,和一同死里复活。”奥古斯丁也说:“我们虽然是弟兄为弟兄而死,但没有一位殉道者的血,是为免罪而流的。基督为我们所作的,不是给一个模范,好叫我们效法,却是给一种恩惠,好叫我们感谢。”(第146页)
  对于炼狱说,加尔文大声疾呼:它根本没有圣经的根据,是出于撒但的虚构,它不但以基督的十字架为无效,而且侮辱了神的慈爱,推翻了我们的信仰。所谓炼狱,不就是死人灵魂的补罪所吗?(第148页)
  对于为死人祷告的天主教传统,加尔文质问:这是根据圣经的什么地方,根据什么启示或先例?他们不但没有圣经上的证据,也在圣经中没有任何圣徒的记录为先例,关于哀吊丧葬有许多说明,但关于为死人祈祷却找不出任何暗示。(第149页)

  7.基督徒的生活
  ( 1 )在生活中表现基督的品格
  “新生的目的是使信徒的生活在顺服中与上帝的公义和谐一致,且因此表明他们已被接纳为上帝的儿女”,为此,需要根据圣经,找出一个改变生命的原则,找出新生活的普遍规律。(第152页)
  加尔文指出:“圣经的系统主要有两点,第一是我们的内心要爱好公义,这不是我们所天然倾向的;第二是给我们一个规范,免得我们走错误的路”。上帝是圣洁的,当我们与上帝结合的时候,圣洁是结合的条件,也是上帝选召我们的目的。(第153页)
  上帝在基督身上给了我们一个榜样,要我们和基督一致,因此,我们应该在生活中表现基督的品格。“上帝既然是我们的父,若我们不谨守儿子的本分,便是忘恩负义;基督既然以他的宝血洗净我们,并用洗礼使我们洁净,我们决不可玷污自己;他既然使我们与他结连,成为他的肢体,我们就不可自暴自弃,致蒙羞辱;我们之首既然上升于天,我们就当抛弃属世的情欲,尽心仰望天上的事。圣灵既然把我们当做上帝的圣殿,我们就该尽力归荣耀于上帝,不使自己陷于罪中。我们的身体与灵魂既然都要承受天上的纯洁和一个不褪色的冠冕,我们就当尽力保持它们清洁,等候基督的降临。”这一切,正是生活规范最好的根基。(第154页)
  内心竭诚在圣洁与公义两方面的修养上下功夫,乃是属灵而正直的生活的开始。基督的道理不是属于口头的,乃是属于生命的,它不是凭知识和记忆所能了解的。生命的道理一经进入人心,就占据了心灵,铭刻在内心的深处。并见诸行为,以便改造自己。故此,我们当各人按照自己棉薄的能力前进,尽管我们的成功不能如愿,然而我们的劳力却没有白白消耗,只要今日是比昨日好,我们终必有达到至善的一天。(第155页)  
  ( 2 )基督徒的生活——克己
  基督徒所说的,所想的,和所行的一切,都要以荣耀上帝为目的。“我们首先要抛弃自我,把我们所有的能力和精神都献为服事上帝之用。当圣经吩咐我们,要我们放弃个人和自私的意念时,它非但要我们摒除一切对财富,权力,和人情的欲望,还要摒除一切野心和属世的荣誉。一个基督徒须准备,在生活中随时与上帝发生联系。他将以万事取决于上帝的意志和决断,因此必全心归向于他。除了抛弃自私的企图,一心追求上帝所要求于你的事项以外,你再也找不到其他救治灵魂的方法了。(第158页)
  为此,我们要除去两种主要的阻碍:第一是不敬(这是我们自然的强烈癖性),它不但是指迷信,也是指一切侮慢不敬畏上帝的事;第二是物欲,这是指肉体的情欲。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放弃自私的癖性,一方面要放弃自我意志和理性的支配。(第159页)
  “所谓克己一半是对人,而另一半,或主要上的,是对神而发的。圣经吩咐我们,叫我们要彼此尊重,并要留心促进别人的福利。” 我们当牢记,我们的才能,不是我们自己本有的,乃是上帝的恩赐,若有人因此骄傲,即是忘恩。其次,我们在认识自己的过失以后,必须谦虚,只可虚怀若谷,不可昂然自得。再次,对别人的特长必须尊重。因那是上帝所给予他的,若我们抹煞上帝所赐他人的光荣,那不过是徒然表示自己是如何的卑鄙。我们也不要重视别人的过错(第160 至161页)
  “我们无论领受上帝所赐的什么恩惠,均须注意一个条件,就是把这恩赐施于教会公共的福利上。对恩赐的合法使用乃是把它白白地转给别人。因为我们所享受的一切幸福,都是神的宝藏,神把这幸福交付我们,为的是要我们成全邻舍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各肢体的力量不是为了自己,也不能作为本身之用,却是与别的肢体互相为用,共同促进全身体的利益。因此,信徒所有的才能,都应为弟兄效力,把一己的利益和教会共同的福利打成一片。所以我们应该以此作为仁爱的尺度,就是凡上帝所给予我们的,我们必施之于邻舍,我们只是那恩赐的管家,以后须向主人交账。” (第161 至162页)
  “上帝吩咐我们对所有的人行善,但若从人的品德论,他们多数是不配受的,但在这里圣经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原则,要我们不注意人的行为,只注意他们里面的神的形像,对这形像,我们应该敬爱,特别对‘信徒一家的人’更当如是,因为在他们的身上,上帝的形像已由基督的灵所恢复。” 所以,“我们应当牢记,不可思想别人的过恶,却要想到他们所有的上帝的形像,他们的罪过已为这形像所遮盖,因为这形像是美丽和庄严,不由得我们不伸出仁爱的手去怀抱他们。”(第162至163页)
  基督徒如欲避免陷入追逐名利的罗网,就当“除了上帝所赐的幸福以外,不要渴慕或追求其他的幸福,对上帝所赐的幸福却须完全信赖。依靠肉体的力量,或由毅力,或由勤劳,虽足够追求名利,但这一切都是空虚,若不是主赐福,我们的努力对我们实在无益。反之,只有神所赐的幸福,虽经历各种困难,才真能导引我们走上幸福之路。”总之,基督徒不可以卑污不正的手段去争取虚空的名利,也不会把一切幸福都归功于自己的勤劳和运气,却只承认上帝是幸福的唯一泉源。 (第164至165页)
  基督徒“若不把自己交给主,以至使一切生活受主的旨意的支配,就不算是真的舍己”。因为只有上帝是唯一的公断者,所有一切的吉凶祸福,无不是由他支配,他所给予人们的祸福都有定则,并不是无意识的举动,乃是出于公义。(第166至167页)
  ( 3 )背负十字架
  背负十字架,是克己的一部分。“凡为主选择,光荣地列于他的圣徒群中的人,当准备过一种艰苦卓绝的生活,忍受无数苦难。这是上帝的旨意,借以试验他们,看他们是不是真属于他。上帝首先从他的独生子基督开始,然后将这方法推广到他所有儿女的身上。(第168页)
  我们之所以必须继续十字架的生活有很多的理由:“第一,除非我们看清楚我们自身的弱点,我们很容易将一切成就归功于肉体,过份地夸张自己的力量,以为不论遭遇何种困难,都可以支持。这徒然增加自己的愚妄虚幻和对肉体的信赖”。为了要抑制我们的狂妄,上帝“最好的方法是从经验上证明出我们非但是怎样的愚笨,而且也十分无能。因此,他使我们蒙羞,贫穷,他夺去我们的至亲,又叫我们受疾病或其他灾害的磨折,受尽无限的痛苦。经过这许多挫折以后,我们就不敢骄矜了,也才知道惟有神的力量能叫我们在艰难困苦之中,卓然自立。”(第169页)
  如此说来,我们就“知道从十字架所得的利益是很多的:使我们改变了以前信赖自己力量的错误观念,检查我们自己一向所喜爱的虚伪,摈除对物质的信靠,教我们信赖上帝,知道唯有这样的信赖,才可以免除痛苦的磨折。而且产生胜利的希望,因为上帝既实践了他的诺言,对将来也必证实他的真理。”(第170页)
  “上帝锻炼他的儿女还有另一目的,即是试验他们的忍耐,教他们顺服。这不是说他们能实行他所赋予他们以外的顺服,乃是说他要证明他所给与圣徒的恩典,使这些恩典不致于被隐藏着。”(第170页)虽然每一个人的十字架各不一样,但历代的圣徒都是通过十字架学会了顺服。
  为义而受迫害,这是上帝交给他儿女的任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加尔文“所谓为义受逼迫,不但是指为维护福音受苦,也是指为维护任何正义而受损害。因此不论是为着阐扬上帝的真理,反对撒但的虚妄,或为着保护良善,制裁强暴,我们若引起世人的仇恨和嫉视,甚至威胁到我们的地位权利与生命,当知我们既然为上帝服务,就不当以此为烦恼;他口中所宣布为幸福的,我们不当以为不幸。”“如果我们无罪,良心清白,我们的财产却被恶人夺去,这样,以人的眼光看,我们确是穷困了,但在天上,我们却增加了真的财富。我们若被驱逐出国,我们就更靠近上帝的家;若受凌辱,在基督里却要更有根基,若被人责备侮慢,在上帝的国里将有更高地位;若被暗杀,就可进入了幸福的永生。如果我们低估了主所看为贵重的事,以为这些事比不上今世虚幻的荣华,那就真的是我们的耻辱了。 ”(第173页)
  “我们不必以消除一切苦恼和忧愁来锻炼我们的喜乐之心,假如圣徒不经历忧患,就不能在十字架下学会忍耐。假如在贫困中不感觉艰苦,在疾病中不感觉烦恼,在羞辱中不感觉忧伤,在死亡中不感觉恐怖,——对这一切的不幸若都毫不关心,又怎能表示一个人的忍受患难的耐性呢?但因为每一种不幸都叫我们痛心,所以当一个信徒受很大的剌激,却因敬畏上帝而抑制自己的冲动,这就是表现他的坚忍;当他为忧患所打击,却仍以上帝所赐精神上的安慰为满足,这就是他的乐观。 ” (第174页)
  基督徒的忍耐不是麻木。“圣经称赞圣徒的忍耐,他们虽遭遇严重的患难,却不被压碎,虽觉得非常痛苦,却仍充满属灵的快乐,虽为忧虑所压抑,却因神的安慰而兴奋。但他们内心仍有矛盾,因为自然的情感却逃避一切不幸,而虔诚的情感则和一切困难斗争,服从神的旨意。”因此,“如果我们要做基督的门徒,我们所应当努力的就是抛弃一切矛盾的情感,毫不犹豫地顺从神的安排。因此,不论我们遭受任何痛苦,甚至是心灵上的最大伤痛,我们亦将忍耐到底。一切患难都会刺伤人。当我们为疾病所苦的时候,呻呤不安,祈求康复。当我们为穷困所累的时候,我们感觉凄凉悲痛,被人轻视。当遭逢亲友失丧的事,我们必流泪悲伤。但我们总是有一个结论,就是承认这些不幸都是主的旨意,我们应当顺从。”(第175至176页)  
  ( 4 )默念来生
  默念来生,这是基督徒生活的另一个方面。“不论我们所受的困苦是什么,我们应该常常以轻视现世为目的,好叫我们更加渴慕来生。主知道我们对这物质世界的爱好十分强烈,所以他以最好的方法来唤醒我们,使我们不至于为愚妄的情感所牵累。我们没有一个人不想显出一个终身希求永生的样子。假如我们死后没有永生的盼望,我们和禽兽就没有分别了。可是如果你考查每一个人的计划,行为,你就要发觉他们的一切作为都是属于这世界的。人们的愚笨眼目只注视着金钱,权力,和名誉,不能高瞻远瞩。我们的内心也为贪婪,野心,和其他的欲望所盘踞,不能进入较高的境界。总之,我们的整个灵魂为物质的引诱所迷,只知道寻求世界的幸福。为对抗这种邪恶,上帝以苦难继续不断地使他的儿女知道这现世生活是空虚的。”(第178页)
  “只有当我们知道现世生活是不安的,纷扰的,在无数的事上都是不幸和不快乐的,而且一切世俗的幸福都是无常的,暂时的,空虚和含有许多不幸的,我们才能够从十字架所加给我们的锻炼得到益处。因此,我们结论乃是:世界的一切都是矛盾的,若我们想到冠冕,就当注视天国。若我们不肯先轻视现世,我们决不能期望和思想来世的事,这是我们所当承认的。”(第178至179页)
  在现世的生活中,有许多甜言蜜语的引诱,有许多快乐,美丽,和甜蜜的事使我们欢乐,我们必须常常被唤醒过来,以免为引诱所迷惑。人生如泡影,世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可是没有其他的事比这事更被忽视,和被遗忘的。我们不但忘记了死亡,也忘记了必死的事实,好像从来不曾听到过,而且沉醉于尘世的永生中,仿佛今生有最大幸福似的。 (第179页)
  “今世虽有无穷灾难,但亦系神恩之一,不能侮蔑”,而应对上帝感恩,因他赐生命给我们,并给我们许多维持生命的帮助,因为今生乃是到达天国的准备,因为我们在今生的幸福中开始尝到神恩的滋味,好是我们切望神之爱的完全显现。(第180页)
  若将今生与来生比较,今生非但可以忽视,而且可以鄙视:“假如天堂是我们的家乡,那末,尘世就不会是我们的乐土了。假如脱离尘世即是进入生命,那末,人间无非是一座坟墓。住在当中除死亡以外,还有什么呢?假如从肉体解脱可以得到完全的自由,肉体岂不是一个监狱吗?假如与上帝同在是无上的幸福,不与上帝同在岂不是悲惨吗?”(第181页)
  总之,“在基督的学校里,凡不以愉快心情盼望死并盼望最后复活的人,他的灵性必不能有所进步。而只有在基督徒的眼睛朝向着复活的权威时,基督的十架在他们的心里才战胜了魔鬼,情欲,罪恶,和恶人。(第182页)
  ( 5 )善用今生
  与默念来生相联系的是要善用今生:“我们非但要注意生活所必需的事,对于增进生活愉快的事也不能忽视。但不论是对生活必需或对娱乐的事,必须要有节制,必须出自清洁的心。这是主在圣经中所教训我们的,他说现世的生活对于他的仆人正如朝着天国前进的长途跋涉。假如我们应该以世间为逆旅,那么我们用人间的幸福,应该使之成为旅行的帮助,而不是旅行的障碍。” (第185页)
  “上帝为我们所创造的一切,是为我们的利益,不是为损害我们;所以我们当立下一个原则,即善用上帝所赐之物,决非错误。凡遵守这原则的人,其所行必属正当。假如我们思考上帝为什么创造各种食物,我们就知道他不但是为了我们的需要,也是为了我们的快乐。”(第186页)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无人性的哲学,以为除了需要以外,不许我们对一切被造之物有其他的欣赏。这不但剥夺了我们合法的享受,而且破坏了我们的感觉,叫我们成为无感觉,麻木不仁的木头,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反对放纵肉体的私欲,如果我们对情欲不加限制,就将逾规。”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万物是为我们造的,为的是要叫我们认识及承认那创造者,并以感谢之心记念他的良善。那么,假如你过份享受佳肴美酒,以致脑满肠肥,不能履行敬拜的任务,还有什么感谢可言呢?假如你放纵情欲,内心污秽,不能分别什么是对的,和什么是有道德的,这还算得是认识上帝吗?假如我们夸耀自己的服饰,鄙视别人的衣服,我们对上帝所赐的还能算是知道感恩吗?如果我们因衣服华美,而流于淫荡,如果我们一心只注意服饰的华丽,这算是认识上帝吗?” (第186至187页)
  “最正确及可靠的原则是轻视今生,默想天国的永生。由此可推出两个规则,第一是按照保罗的指示:‘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林前7:29-31);第二,我们要安贫乐道,节约去奢。” (第187页)
  “第二个原则是,境况不佳的人应该安贫,以免为奢望所苦。” (第188页)
  第三个原则是:“神以仁慈赐给我们这一切财物,好象是委托我们照料一般,将来将有算账的一日。” (第188页)
  最后一个原则是:“主吩咐我们每一个人,在一生的行为中,须重视自己的职务,”主“在每一个人的不同环境中,分配不同的职务。他以天命来划定每一人的职责,这一种划定非人力所能推翻的。所以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主所安排的,叫他不至于在一生的历程中飘泊无定。”只要我们顺从自己所得的呼召,无论什么工作在上帝心目中都是有价值和重要的,也没有所谓卑贱的工作。 (第189页)

  四.信仰的益处和效果——因信称义
  1.因信称义的定义
  加尔文概括说:“基督是由于上帝的慈爱而赐给我们的,我们对他的认识完全是凭着信。我们之有份于他有两种利益:第一,由于他的纯洁无疵,我们得与上帝复和;我们在天上所有的是一位仁慈的父,而不是一位法官,第二,我们既借着他的圣灵成圣,即可一心追求生命的纯洁和完善。”(第190页)
  加尔文首先解释了什么是“在上帝眼中称义”,这就是指 “人在神的审判台前无罪,故为神所接纳;神所厌恶的是不义,所以任何尚在罪中的人,都是上帝所不喜悦的。凡罪之所在,即有神的忿怒和报复。凡称义的都不算罪人,而是义人,他在上帝审判台前,可以坦然无惧,而其他的罪人在他的审判台前都要灭亡。” “称义便是为上帝所接纳,上帝把我们当做义人;也可以说,称义是指赦罪和依靠基督的公义。” (第190至 191页)
  希伯来人所谓的“罪人”,不但是自觉有罪的人,也是那些受定罪处分的人。而“称义,即是免除被告的罪,仿佛他之无辜是业经证明的了。”上帝“使我们称义,他宣告我们无罪并不因为我们本身的纯洁,乃是他以义加给我们。” “称义就是宣告无罪,称义不能借律法的工作取得,完全是出自基督的恩惠”。安波罗修说得好(Ambrose):“认罪忏悔即是合法的称义。(第192至 193页)
  更简单地说:称义“就是罪的赦免”(第201页)。因此,称义不可能借律法的工作取得,它完全是出于基督的恩典,只有耶稣基督才能宣告我们无罪。
  一些人以为义是由信与善工二者交织而成的,对此,加尔文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他区分了两种义:信心的义与行为的义,前者在于相信基督死而复活,后者在于实践了律法的命令。或者说,前者靠耶稣基督,后者靠自己的行为。因此,这两种义“是完全不同的,若建立其中的一种,另一种即不能成立。。。如果立自己的义,就是排斥上帝的义,那末,若希望得到上帝的义,就必须完全否认自己的义。”(第194页)
  天主教徒和经院学派在称义问题上犯了双重错误,他们一方面指称信心为一种良心上的确定,能希望从上帝得着功绩的赏赐,同时,又把上帝的恩典看为圣灵对追求圣洁者的援助,而不是义的赋予。(第195至 196页)
  “圣经所说称义的次序如下:最初上帝以纯洁的爱,包容罪人,在罪人身上,除他的不幸以外,原没有什么值得他生发仁慈的(因他看出人毫无善行可言)。所以他在自己身上寻找恩慈的动机,以他的至善感召罪人,使罪人不信任自己的行为,把他的拯救完全寄托于神的慈爱。这就是信的意义”。(第196页)
  “信所以能使人称义,是因为它接受了福音所提供的义。但福音所提供的义,绝对不是出于善工”。律法的与福音的应许什么不同呢?“就是律法的应许是以行为做依据,而福音的应许是完全以神的慈爱为依据。” (第197页)
  “不管行为如何地被重视,它们的价值从神的嘉纳而生,而不是从它们本身的优美生的。除那为上帝所赞许的行为以外,谁敢对上帝夸张行为的义呢?除他所应许的赏赐以外,谁敢替自己的行为要求赏赐呢?行为之被视为配得义的赏赐完全是由于神的恩慈,因此只有当它们是顺从上帝的行为时,才算是有价值的”。“不管行为如何地被重视,它们的价值从神的嘉纳而生,而不是从它们本身的优美生的。除那为上帝所赞许的行为以外,谁敢对上帝夸张行为的义呢?除他所应许的赏赐以外,谁敢替自己的行为要求赏赐呢?行为之被视为配得义的赏赐完全是由于神的恩慈,因此只有当它们是顺从上帝的行为时,才算是有价值的”。(第200页)
  因信称义是与上帝复和,这是指罪的蒙赦。假如罪人继续犯罪,就逃不了上帝的忿怒。“凡蒙上帝所接纳的人,必先由罪的蒙赦获得洁净,因此称义也可以归结于一句话,就是罪的免除。” (第201页)
  伯尔拿曾说:“上帝的义,是完全无罪;人的义,是神的恩典和慈爱。” 又说:“基督我们的义是在于赦罪,所以只有那些靠他仁爱蒙赦的人,才算是义人。” (第202页)

  2.因信称义与上帝的审判
  信仰的义不是指人间法庭的义,而是天上的义,指上帝的绝对完全。这样的义在堕落的人中是找不到的。“我们若不完全清除自我信赖,就决不能充分地信靠基督,我们若不完全排斥自我,就无法得到他的鼓励,若不对自己完全失望,也不能充分得到他的安慰。”因此,我们可以规定一个简明的原则:“即凡希望有份于上帝仁慈的人,必须完全倒空自己的义,我所说的不是真的义,因为那是他所没有的,我是说那种空虚夸张的自我信赖,因为人若自满,就无法承受上帝的恩典。” (第206页)
  有一个普遍的原理,凡以自己为荣的,就不能归荣耀于上帝。关于义的整个讨论,必须注意一个原则,即对上帝公义的赞美必须完整无缺。一个人如有一点点自以为义的态度,他就不免亵渎,减损了上帝的义。 (第208页)
  
  如果应许的履行是基于我们的功绩,那么我们要进到什么程度才配得上帝的宠爱?若是这样,应许即将落空。既然应许只对有信心的人成全,如果没有信心,应许就没有效力了。“圣经指示我们,上帝的应许,除非是我们内心所确信的,便无效力了;若稍存疑惑,应许就要落空。再者,圣经说,如果应许是依靠我们的行为,它们就不稳固了。要不是我们永远得不着公义,就必须摈弃行为的考虑,让信仰占据着整个内心;信仰的特性是叫我们张开两耳,闭着双眼,意即专心注意应许,摒除一切自尊和功绩的观念。” 总之,我们只能在我们的救主基督的受难中,寻找我们的和平。(第210至211页)
   
  除非我们确知我们已因信称义,我们的内心就无法得着平安。“信徒应该坚持那惟一承继天国产业的希望在乎与基督结连,白白地得称为义。关于称义,信心不过是被动的,不能带来任何功劳,以讨上帝喜悦,却惟独从基督领受我们所必需的。” (第212页)
  
  3.称义的开始与继续进步
  加尔文不否认,一切非信徒的优越行为都是上帝的恩赐。义与不义中间的区别是如此之大,即使是在没有生命的义上面也看得出来。德行与恶行当中的区别,不仅是在每一个人的心版上为主所刊刻,而且也是常常为主的造化管理所坚持印证。但是,不管这些善行,或者说这些善行的影子,是属于那一种的,都是上帝的恩赐;因为凡值得称颂的事物,没有不是从上帝来的。(第214页)
  奥古斯丁说,凡不认识真神的人,不管他们的德行是如何高超而值得羡慕,非但不配得赏赐,却是应受刑罚,因为他们自己内心的污秽把神的纯洁恩赐玷污了。他们虽然为神所用,借他们的施行正义,克欲,友谊,节制,坚忍,谨慎,作为保存人类社会的工具,然而他们之履行上帝的善工是用一种极不适当的方法;因为他们之能避开恶行并不是出于诚恳的固守真善,只不过是出于野心,或自私,或一些其他不合规律的情欲。“善行的至终目的是服事上帝,那么,凡有其他目的的行为,都不能算是德行。如此,他们既不重视神的智慧所规定的目的,所以他们的行为,虽然外表上似乎是好的,然因目的不好,就成为罪行了。”道德的估价不在乎行为的表面,而在乎行为的目的。(第214至215页)
  
  奥古斯丁还说:“我们的宗教对于义与不义的分别,不在乎行为的规律,而在乎信心,没有信心,看来似乎是善的事工都变成了罪恶。奥还把这些人的努力,比作赛跑的人跑出了轨道。跑出了轨道的人越跑得起劲,越远离鹄的,也就越加不幸了。奥说,与其离开轨道,倒不如停在轨道内。凡没有借着信心,没有与上帝和好以前的一切思想,念头与行为,都是受咒诅的,不但不能使人称义,而且定蒙谴责。(第215页)
  “一切善工都不能蒙神悦纳,除非行这善工的人先在神眼里蒙恩。圣经所指示我们的这个次序,是我们所当虔诚地遵守的。”(第220页)
  即令是信徒,从他们的行为中能找出什么义呢?我说,第一,甚至他们的最好行为也被他们情欲的不洁所败坏玷污了。让任何属于神的圣洁仆人从他一生的行为当中选出他认为是最好的行为,仔细地从各方面加以审察;无疑地他必将发现这个好行为也被肉体的腐败所沾染;因为我们对善行虽有热心,却从来不曾循着正轨行,总是在途中因自己的软弱而受阻挠。第二,即令我们能够有一些纯洁完满的善行,然而只要一件罪行,即足以毁灭所有以前所行的义(第221至222页)
  “我们必须坚持这两点:第一,任何一个信徒所行的,若从神的公义的眼中审查,没有一件行为是能够逃避谴责的;第二,即使有这样一件行为的话(其实是不可能的),然而作这事的人既然常在罪中,为罪所败坏沾染,他的好行为就失去了要求神恩的权利。” “所以,一切信徒,甚至到了生命的终极,除上述的义外,再也没有别的义可称。基督永远作中保,使天父与我们和好;而基督的死的功效永远是一样的,它包括涤罪,补过赎罪,和那足以遮盖我们一切不义的完全顺服。”(第222至223页)
  “当我们排除依赖善工的心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一个基督徒不要以自己的善工作为得救的方法,却须完全靠神所白白赐予的义。但我们并不禁止他以神所赐给他的仁爱的印记,作为他的信仰的辅助。因为,倘若在我们怀念神所赐与的各样恩赐时,这些恩赐正如神面上所发出的光辉,借着这些光辉的照耀,我们得以领会至善的完美光彩,那么,怀念善工的恩赐更是如此,因为它表明我们已领受了那赐给儿子名分的圣灵。 ” (第226页)
  圣徒对于自己行为的信赖并不是将任何功绩归于它们;也不是忽视从基督那里所得的白白的义;因为他们对行为的信赖是在乎基督的义,没有基督的义,这信赖就不能存在。奥古斯丁说:“我并不向主说,不要轻看我手所做的工。我以双手追求上帝,并未受欺。但是我不夸我手所作的工;因为我恐惧你一旦审查这些工作,必发现其中的罪多于功。我所要说的,我所求的,我所愿的,就是你不要轻看你的手所创造的。在我身上,求你看出你的作为,而不是我的作为。因为,倘若你看到我所作的,你就得要刑罚我;一看到你自己的作为,你就会加我以冠冕。因为我所有的一切善功,都是由你而来的。” (第227至228页)
  
  4.驳斥反对因信称义说之谬误
  毫无疑问的,在我们的行为中,凡有什么可以称赞的,都是从神的恩典而来的,丝毫也不能归于自己。我们可以归于人的,只是那本来可以为义的善工,因人的不洁而遭玷污。即令最完全的人所产生出来的,也不能算完全无疵。所以若让主来对人的所谓最佳行为施行判断,他将在这些行为上认出属于他自己的义,以及属于人的耻辱。(第230页)
  
  有人批评说:因信称义是破坏善工。对此,加尔文回答说:“我们从未梦想到有缺乏善工的信,也未梦想到没有善工而能达于称义。其实我们承认信心与善工中间的必然关系,所不同的是我们不把称义归给善工,却归给信心。”你若不同时达到成圣,你就不能称义,“基督不叫任何人称义,除非同时使他成圣。因为这些恩典是永远分不开地联系着的,凡为基督用他的智慧所光照的人,他也拯救他们;凡他所拯救的,他就叫他们称义;凡他所称为义的人,他就叫他们成圣。”虽然人可以对称义与成圣这二者加以区别,“但是它们在基督身上却是不可分的。那么,你愿意从基督那里得着义吗?你就当首先得着基督;但是,你若不与基督一同成圣 ,你就不能得着他;因为基督是不可分的。”主把他自己赐给我们,所以他把二者都赐给我们,欠一不可。“因之,我们知道我们的称义并不是没有善行,只是不依靠善行,这是何等的真切,因为我们既与基督联成一气,由基督称义,这当中所包括的是兼有成圣与称义。” (第232至 233页)
  
  “我们反对借行为称义的意见,并不是说不必有善工,也不是说善功不算为善,只是说,我们不可信赖善工,夸耀善工,或把得救归与善工。” 因为“主赐给我们援助,不是说一部分靠着行为的义,另一部分用他的恩典补充起来,而是指定基督来叫我们完全称义。” (第234至235页)
  信徒行为蒙神所悦纳有三个原因:“第一,上帝虽然不观看他仆人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都是只值得咎责,不值得称赞的,他却在基督里面,因着我们的“信”,不须依靠行为,使我们与他归于和好。第二,神以父亲的宽洪慈爱,不看我们行为的原有价值,却提高了它们,给予它们某种程度的价值。第三,他对这些行为加以饶恕,不按照它们的污秽去计算它们,若非如此,则它们只能算为罪,而不是善德。”(第237至238页)
  “一个罪人既被接纳进入基督的团契里,就借着他的恩典与神和好;既然靠他的宝血得以洁净,他就蒙赦免罪过;他穿上基督的义,好像是他自己的,所以他站在天庭被审时,能够安然无事。既然预先获得赦免罪过,跟着而来的善工,其价值 就远较它本身所值的为高;因为它的一切不完全,都为基督的完全所掩盖,它的一切亵渎不洁,都为基督的圣洁所消除,好使它们在神面前不至受审判。因之,所有一切足以阻止人蒙神悦纳的罪既被涂抹,而损毁信徒善工的污秽和不完全亦被葬埋了,他们的善工就算为义。”(第243页)
  “不但我们的罪身,连我们的行为,都是只因着“信”而称义。那么,倘若行为的义是因为,而且是依靠着信和白白所赐的义,那么,不问它的性质如何,它就该包括在,而隶属于这个因信而白白地赐予我们的义,如同果之隶属于因一样;绝不值得高举它,使它破坏或掩蔽了信心的义。“基督徒所追求的义,应该是隶属于因信而得的义,因为这一个义是他们所追求的义的根源。 (第244至245页)
  如何理解雅各书上所说的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呢?加尔文回答:雅各的话是针对那个时候(以后各时代的教会亦然)教会里有许多疏忽及遗弃信徒本分的人,他们明显地败露自己的不信,却仍继续夸耀着他们那虚伪的信。雅各的话表明,虚浮的信当然与真实的信大有分别。雅各的“称义”一辞的意义,与保罗对这同一辞语用法的不同,他指的是称义的效果,而不是称义本身。他好像是说,凡因真实的信而被称为义的人,必不以虚浮的信仰来证明他的义,却以顺服与善行来证明他的义。总而言之,他并不是辩论称义的方法,而是要求信徒用善行来表明义。正如保罗争持称义不能靠行为;而雅各却不容许缺乏良好行为的人被称为义。不问人如何错解雅各的话,我们必须承认这两个真理,即虚浮的信念不能叫人称义;信徒不能以想像的信为满足,必须以良好的行为表明他们的义。 (第246至248页)
  “我们并不否认,信徒的正直行为,无论是何等的不完全,仍然是走向永生道路的步骤。但是,这事实的原因岂不是说,神既然容许人进入他恩典的约中,就不再按照他们行为的实在价值去检查它们,却凭他的父爱去包容他们。”正如奥古斯丁所说的:“一切虔诚的人固然应当热烈盼望,有一天在主面前能够完全无可指责;但是,今生所可能有的最高美善既然无非是在于向着完美前进,所以非等到我们解脱了这必死而有罪的躯体,完全与主结合后,那是不能达到的。”奥又说,“当我们指众圣徒的德行为完全时,那是说,这完全的本身是包含着他们对自己的不完全的又实在又谦卑的认识。”(第249至250页)
  
  5.论赏赐的应许不能当作因行为称义的证据
  加尔文认为,“神必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等经文中关于赏赐的应许,也不能当作因行为称义的证据,因为这经文是在指示事情的次序,而不是说明它们的原因。但是,无可疑惑的,主必按照下一段经文所示的恩慈的顺序,来完成他对我们所施行的救恩:“预先所定下的人就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虽然主接收他的儿女进入永生,只是因为他的仁慈,然而他既领他们经由善行来领受永生,他必照他所预定的次序在他们的身上成全他的工作,所以若说他们是按照行为蒙赏赐并不希奇,因为他们是由行为而被预备来承受永生冠冕的。 (第251页)
  “我们没有理由,从‘赏赐’一辞中去推断善工既是得救的原因。最要坚持的原则是:天国并不是付给仆人们的工价,乃是赐给儿女们的产业;这产业只能为那些为上帝所拣选的儿女所享有,并只因他们是儿女,此外没有别的理由。”(第252页)
  “当主说他将对善行施报,但事实上他在这些善行未被履行前已白白施赐了,他并不是欺骗或玩弄我们。因为,既然他喜欢我们从事善工,同时对于他所应许的事的表现和成就存着热烈渴望,借以达到那在天上存在的盼望,所以应许的果子可以适当地归于我们的行为,因为是由于行为的引领,才使这果子达于成熟。”(第253页)
  “我们若依照圣经上的名称,称永生为赏赐,并无不可;因为,到了那一境界,我们的主要接待他的子民,由劳苦转为安息,由患难转为兴盛,由愁苦转为喜乐,由贫穷转为富足,由羞辱转为光荣;即把他们所受的一切苦痛都转变为福份。所以,若是我们把人生的圣洁当作路径,不是进入天国荣耀的条件,而是作为神引领已蒙选召的人到达天国的路径,亦非不合;因为神愿意把光荣赐给那成圣的人。”(第255页)
  
  6.论基督徒的自由
  加尔文认为,如何认识基督徒的自由,这问题对称义构成了一个重要附论。因为除非我们对基督徒的自由有完全的了解,我们的良心在任何事上都不能没有疑惑,游移不定,和恐惧。(第257页)
  基督徒的自由可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说,当信徒追求在神面前有称义的确据时,他们的良心应当超越律法之上,完全抛弃靠律法称义的念头。因为律法既然不能予人以义,所以,我们若不欲断绝称义的希望,就当从律法当中完全解脱出来,绝对不再依赖行为。问题不是我们如何行义,而是那不义与不善的我们,如何被算为义。(第257至258页)
  基督徒自由的第二部分是:“他们的良心没有遵守律法的责任;反之,他们从律法的轭下得解脱,而自愿地顺服上帝的旨意。因为人们若在律法的管束下,就永为恐惧所束缚,不能活泼地服事上帝,除非他们先已得到了这种自由。”(第259页)
  “凡为律法的轭所束缚的,就好像奴仆一般,每天由主人指派工作。他们总想到一天所未曾做到的,非等到所指派的工作完毕以后,不敢见主人的面,但是,受父母恩待的儿女,他们就能无所踌躇地把他们的不完全的,甚至残缺的工作呈献给父母,他们相信他们的迅速顺服的心,可蒙悦纳,虽然他们的工作不能尽如父母的意。”(第261页)
  “基督徒的自由的第三部分教训我们,在神的面前,我们不再受那些外表的,其本身不足轻重的东西的束缚;这些东西,我们或加利用,或完全不用,都是一样。我们必须认识这种自由,否则就不会有良心的安宁,亦无法根除迷信。有许多人认为在今日还来争论关于自由吃东西,自由穿衣服和择日子等,都是愚笨可笑的,因为这些事琐屑不足轻重”, 基督徒的良心并不受人的威权的辖制。(第261页)
  “这个自由的意义是要我们没有良心上的任何犹疑不安,却把神所赐之物,按照他赏赐的目的去领受使用。靠着这样的信心,我们心灵中必有平安,且将承认上帝对我们的宽洪恩赐。这也概括一切的仪礼,对它们的遵守与否是自由的,好使良心不为责任所捆缚,以为非遵守它们不可。我们须记着,因着上帝的恩典,只问它们是否能帮助建立我们的德行,并以此决定须遵行或不须遵行。 ”(第263页)
  “基督徒的自由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是一件属灵的事;它的整个意义在乎叫不安的良心在神的面前得到平安,不问它所不安的是关于罪的赦免,或是关于他们因肉体的污秽而被沾染不洁的行为能否蒙神悦纳,或是关于对某些无关重要的东西的使用等。所以凡把基督徒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借口而妄用神的恩典,或以为这自由除了在人的面前行使外,就不算是自由,所以完全不顾及软弱的弟兄,这些人都是把自由的意志曲解了。”(第263页)
  “自然,我们也没有被禁止发笑,饱食,或是在我们自己所享有或祖遗的产业以外,再加新的,也不是说不许陶情于音乐或酒。这当然是真的;但是,在丰富的环境中,沉酣于肉欲,叫心思情怀陶醉于眼前的快乐中,不住地向前攫取新的满足,未免是与对神所赐恩典的合理领受相距甚远。所以,最好摈弃这些过份的贪欲,无度的浪费,以及一切虚浮与骄纵;存清洁的良心,合理地领受神的恩赐。若是能一心归向于庄严朴实,对于世上财物就能作合理的享受。反之,若无节制,即使是普遍泛常的享受,也属于过度浪费。恶衣恶食的人常怀骄傲之心,而着帛服紫的人反倒能谦抑朴素,这也是常有的。让各人在他们的本位上,不问处贫穷,处小康,或处富贵,都怀念这一真理:即上帝所施赐给人的是为着人的生活,并不是要叫人奢侈享乐;我们学习保罗的教训作为基督徒自由的定律,他说:‘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时随在,我都得了秘决。’(腓4:11,12)”(第264至265页)
  运用自由必须避免冒犯他人,对此,加尔文提出的原则是:“我们对自由的使用,全在乎它是否对邻舍有益;倘若它于邻舍无益,就当节制。” (第268页)
  但对于那些“重要而必须履行的事,不得因怕冒犯人而不作。正如我们的自由须听命于爱心,而爱心则须隶属于纯洁的信仰。我们诚然须注重爱心,但却不能因为爱邻舍的缘故而冒犯上帝。。。不问撒但与世界用什么攻势要引我们离弃上帝的命令,或阻碍我们实行上帝所吩咐的,我们必须努力前进;而且不管有什么危险威胁我们,我们对上帝的命令丝毫不能违背,亦不能在任何借口之下图谋神所不许可的事。” (第268至269页)
  “人是处于两种管制之下的:一种是属灵的,由于属灵的管制,良心得到造就,知所以对上帝存虔敬之心;另一种乃是政治的,由于政治的管制,人得到教导,在人类的往来关系中遵守社会本份。。。前者是关于灵性上的生活,后者是关于现实世界的生活,不仅是属于饮食衣着,而且要以规律使人过一种圣洁,正直与谦恭的生活。前者的枢钮是在人的心灵,后者乃是指导人的外表行为;前者可称之为属灵的国度,后者乃是实现的政府或国家。。。由于这样的区分,我们可以避免把福音所鼓吹的属灵自由妄用于属世的政治规律上;好像是基督徒既在上帝面前有了良心自由,就不必服从政府的律法;好像由于他们的属灵自由,他们不必受肉体上的辖制。” (第269至270页)


  五.祈祷是信仰的实践和每日接受神恩的媒介
   
  1.祷告的四个原则
  我们只有借着祷告才能到达天父为我们所储存的丰富宝藏。因为在人与上帝中间有一种使人们能进入至圣所的交通,好在神的面前祈求他所应许的,这样,主的应许既为我们所信,也可以在我们的经验中证实。因此我们知道,凡是主叫我们仰望于他的,都应该随时向他祈求。实在的祈祷可以掘出主的福音向我们的信心所启示的宝藏。(第274页)
  “在祷告中,我们呼求他对我们显示他的完全性格。因之,我们的良心可得到特别的平安与宁静;因为当我们把一切压迫我们的烦恼都交给上帝时,我们心中感觉到无限泰然,因为觉得所有的一切愁苦都不在他面前隐蔽,而他既愿意,也能够,为我们解决一切使我们得到真实利益。 ” (第274页)
  关于祈祷的最适切的方法,加尔文论述了几个原则:“第一原则就是我们的心意必须合乎与神交往的虔诚态度。倘若我们能摆脱一切叫我们离开了上帝的属肉体的私欲杂念,我们即可达到这种境界;而且,我们的心非但可以专一于祷告,而且可以超越于本身之上。”这其中要注意两点:第一点,从事祷告,须全心全意,而不可为胡思妄想所分心;对崇敬上帝的事,没有比举止轻浮更悖谬矛盾的了。第二点,我们所乞求的,不能出乎神所许可的。(第276至277页)
  “祷告的第二原则是:当我们祈求的时候,须承认自己的贫乏,认真地思想我们一切所求都是何等严重紧要,必须热烈诚恳地祈求。” 信徒应当特别小心,若心中没有火热的赤忱,同时也不恳切地盼望得着所祈求的,就不要进到神的面前祈求。(第279页)
  “合理的祷告需要悔改。因之经上常说,上帝不听从恶人,他们的祷告,正如他们的祭物,是可憎恶的;凡不肯敞开心门的,上帝也掩耳不听他们的祷告,凡硬心无情,冒犯他的尊严的,他必不放松,这是合理的。。。因为邪恶的心把神恩的门关闭了,因此,只有那些诚恳敬拜上帝的人的祷告是对的,且蒙垂听。所以那准备祷告的人须因自己的罪而憎恶自己,常存着一种求乞的心情,但人若无悔罪之心就不可能如此。” (第281页)
  祈祷的“第三原则是:凡来到上帝面前祈祷的,必须抛弃一切夸耀自己和自以为义的念头;总之,不存依靠自己的心,只谦卑地把一切荣耀完全归给上帝;不然,即或在最小的事上自夸,上帝必因他的虚妄的骄傲而向他掩面。”(第281至282页)
  “要得到一个恰当的祷告的开端,仍须依靠谦卑、坦白的认罪,以求获得宽赦。即使是一个最圣洁的人,除非他与主归于和好,也不能从上帝得到恩眷;除非他蒙主饶恕,就不能够逃避主的忿怒。” (第283页)当然,“我们不反对义人在神面前,以自己诚心所感到的洁白,来证实神那为安慰和支持崇拜他的人所赐的应许;但是,我们仍希望这种善人能够撇开他自己行为的义,不加思索,专心依靠神的宽大仁慈。”(第285页)
  “祷告的第四原则是:虽然我们是这样的卑微,然而我们在祷告时须确实相信要获得所祈求的。把信赖神的恩眷的心与神的公义的报复性这二者相提并论,似乎有些矛盾;可是这两件事是相符的,倘若一个因自己的罪过而被压倒的人,能为神的良善所举起。”须知,“悔改与信心是相辅的,一个叫人恐惧,一个叫人喜乐,二者不可分离,所以在祷告中这二者必须同被提出。”(第285页)
  
  2.祈祷与神的慈悲
  虔诚人的祈祷必表现为两方面:“他虽然呻吟于目前的恶势力之下,且惶虑焦急于新的邪恶之发生,然而他同时必依靠上帝的保障,相信他愿意伸出他的救援的手。倘若我们祈求神的恩赐,但没有指望得着的心,神必因我们的缺乏信心而震怒。” 人若不从福音中认识神的慈悲,并深信这是神为他所预备的,就不能呼求神。 (第286页)
  当主“命令我们祈祷的时候,那命令的本身对违抗命令者含着一种指责。凡不肯直接来到神前的,他们不只是犯了背叛或反抗的罪,而且也证明了他们的不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主的应许”。(第289页)
  主也救助那些在不义压迫下的受难者的祈求,虽然这些人是向他们所不认识的神呼求,但神对这些不信的人的祈求也不拒绝。凡理由正当,其苦难值得救助的人,主亦不蔑视他们的哀求。可是他虽然俯听这些人的祷告,但却与救恩之事无关,正如他供给粮食给那些轻视他的圣善的人之与救恩无关一样。(第294页)
  奥古斯丁曾经说:“倘若圣者们所求告的使反乎神的命令,他们怎能说是凭信心祷告呢?这是因为他们真是照着神的旨意,不过不是那隐微而不变的旨意,而是他所激励他们的特殊旨意,为的是要用不同的方法来应验他们所祈求的。”(第295页)
  某些圣者“既明白了上帝的旨意要他们即使对不义的人也当存慈悲之心,他们虽在某种特别事例上没有得到所求的,但不能说是因为他们没有信心。奥古斯丁对此有很好的说明:‘倘若圣者们所求告的使反乎神的命令,他们怎能说是凭信心祷告呢?这是因为他们真是照着神的旨意,不过不是那隐微而不变的旨意,而是他所激励他们的特殊旨意,为的是要用不同的方法来应验他们所祈求的。’这是一个最确切的说明;因为上帝按照他的不可测度的计划调度万事,好叫众圣者那夹杂着信心与错误的祷告不至于落空。然而这并不可作为效法的榜样,正如它之不可作为那些逾越本分的圣者们的遁辞一样。”(第295页)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在祈祷中经常说了一些放肆的话,但是,“神忍受我们的胡言妄语,随时原谅我们的愚昧无知和不智的言语。诚然,若不是神这样宽宥我们,我们就没有祷告的自由了。”若非神宽宥人们祷告的一切缺陷,那就找不到有什么祷告是神所不当加以轻蔑的了。 (第296页)
  我们既得以基督为中保的应许,所以,除非我们是借着他而希望获得所求的,我们的祷告就无效了。圣经中有一个显明的应许,凡我们奉耶稣基督名所求的,就必得着。因此,无可争论的,凡在基督以外,依靠任何别的名呼求上帝的,都是故意违抗命令,完全不顾主的旨意;必不能得着什么应许。 (第298页)

  3.基督徒彼此代求完全依赖于基督的代求
  论及代求,加尔文认为:基督是神所派的惟一中保,借着他的代求,天父就乐意恩待我们。虽然圣徒们仍然为着彼此的得救在上帝面前代求,但这种代求完全依赖于基督的代求,若离开基督的代求,信徒就不可能从祷告得到丝毫利益,因此,教会中的一切代祷均须以基督的代求为指归。(第300页)
  圣经说父上帝指定耶稣基督永远为我们代求,奥古斯丁的解释说:“基督徒在祈祷彼此在神前代求。可是那没有一人为他代求,而他却为一切人代求的,乃是真正唯一的中保。” (第301页)
  
  “那些肉身已死而活在基督里面的圣徒,倘若我们亦希望他们代求,我们切勿幻想他们向上帝祈求时,除靠着基督外,还会有别的途径,或借着其他名义的祷告可蒙上帝悦纳,因为基督乃是祈祷的唯一途径。” 当人欲在上帝所准许的方法以外寻找自助之道时,他就暴露了他的不信。 (第302页)
  天主教徒依靠诸圣者的名来祈求上帝,把专属于基督的代求职分转移给圣者,他们这样作是“剥夺了基督因受一切苦难所应得的颂赞,而他所受的一切苦难和他的作为,正是要使他成为真正惟一的中保。同时,他们也拒绝了上帝的善意,因为他在基督里表明他自己是他们的父;除非他们承认基督为兄弟,上帝就不是他们的父亲了。除非他们相信自己是基督亲爱的对象,而世间没有比基督的爱更温柔,和善的,他们便是不以基督为兄弟。圣经只赐给我们基督,又把我们奉献给基督,并把我们安排在他里面。安波罗修说‘他是我们的口,借着他我们向上帝陈诉;他是我们的眼,借着他,我们才看见天父;他是我们的右手,借着他,我们才能把自己奉献给天父。若没有基督的中保,我们和一切圣徒都不能与上帝有些微交通。’”(第302至303页)
  加尔文从批评天主教为死人祈祷的传统中得出了一个结论:既然经上指明崇拜的主要部分为对神的呼吁,既然神看这虔诚的任务比一切祭祀更好,所以凡指奉别的名祷告的,没有不显然犯了亵渎神的罪。既然神的旨意要我们只凭信心呼求,照着他的话所定下的规律去呼求,既然神的话是正确祷告的源泉,我们若稍微乖离神的话,祷告就必然是腐败的。倘若我们考查全部圣经,我们就知道作为祈祷对象的光荣是完全属于上帝的。而代求的职分是特别属于基督的。虽然信徒可以为弟兄在上帝前彼此代祷,但这种代祷并不贬损基督作为惟一中保的地位;因为一切祷告的人都是依赖基督中保的地位,才能将本身和他人荐于上帝。并且,这代求的职务不能转移给已死的圣者,因为圣经从没有提起已死圣者曾被指派为我们代求的事。(第311页)

  4.祈祷与感恩和崇拜
  祈求与感恩有很密切的联系,“当祷告与恳求时,我们在神面前倾吐我们的愿望,祈求那可以加增神的荣耀和表彰神名的事件,同时也祈求那些于我们有益的恩赐。当感恩的时候,我们用赞美祝颂对我们的恩惠,承认我们所领受的一切福泽,都是出于神的广大恩典。”(第312页)神赐给我们的各种恩慈是如此宽广,随时随地,我们目光所到之处,都充满着神手所施行的奇妙作为,以致我们决不至于缺少可资赞美和感谢的事物。倘若我们不颂赞所得的恩典,我们就是犯了缄默的罪,因为他所赐给我们的每一个恩典,都是我们颂扬感谢他的一个新机会。因此,一切求告,若没有和感恩的心连在一起,都是不合理的并且是有罪的。而任何赞美都不能够蒙神悦纳,除非是从热烈的爱中涌流出来的。(第313至314页)
  祷告乃是崇拜的主要部分。祷告的目的乃在提高我们的心意,朝向上帝。“祷告的主要地方乃在我们的心意中;或说祷告不外是把内心深处的意念,在那洞察人心的主面前倾吐。”(第315页)
  因此,“所以,凡祈祷所发出的声音,或吟唱的诗歌,除非是由心的深处发出的,都不会有什么效果,亦不会蒙神悦纳。相反的,这些声音和诗歌倘若只是从嘴唇与喉腔中吐出来的,其结果只是招惹神对我们的忿怒而已。”(第318页)
  柏拉图曾提到人在神前的愚昧祈求,认为那种祈求若蒙允许,对他们是有害的。他借了一个古时诗人的话,说明最好的祈求乃是:“犹皮得神阿,求赐给我们那最好的东西,不管我们对它有没有祈求。同时求你叫那些邪恶有害的东西远离我们,即令我们祈求获得它们。” (第320页)

  5.祷告的典范——主祷文的第一部分
  主祷文是祷告的典范和规则。加尔文详细地阐释了主祷文所包含的深刻含义。他首先解释了主祷文的第一部分。
  “我们在天上的父”:神对我们的大爱,没有比称我们为儿女更能彰显的了。不管我们有什么罪行,反抗,和不知感恩,倘若我们投入那位不只是父亲,而且是一切父亲当中的最慈悲最仁爱的父亲的慈爱怀抱中,我们就可希望从他得着更多的丰富慈恩。(第323页)
  既然基督没有指示我们每一个人单独地去占据上帝为父,而是要我们全体一同称他为父,从这里我们知道在我们中间必须有一种强烈的兄弟之谊,因为我们同在恩典和仁慈下,同作天父的儿女。祷告必须有公共的精神,必须顾及一切在基督里面同为弟兄者的益处,不但那些目前所见所知的人,而是全世界的人;关于神对他们所决定的并非我们所能知,只是我们为他们祈愿那最好的幸福,与我们的虔诚和仁爱是相符的。因此,“我们一切的祷告都应当敬重主在他国度和他家中所建立的团体。” (第324至325页)
  祷告文中所说的“在天上”,我们不要幻想为上帝是住在一个四面有墙围绕的天庭。上帝不受地域的限制,而是充沛于宇宙中。只因我们的愚笨有限的心思不能体会他那形容不尽的荣耀,所以以天表示;因为我们的肉眼不能看见比天更堂皇更庄严的境界。这句话亦表示他超越乎一切的变迁或败坏。表明他统摄并包容整个宇宙,并以他的权能管理它。所以,“这句话等于说他是具有不可窥测的真体,无可限量的威严,莫能抗拒的权能,和不受限制的永生。”“在‘我们的父’的名下,上帝以他自己的真像向我们显现,叫我们能以坚固不移的信心呼求他;“父”这种亲密的称呼不但使我们信赖上帝,也使我们的心思不为虚妄的神祗所引诱,却得以从独生子基督上升到那为众天使和诸圣者所共有的天父那里。而且,他的宝座既在天上,也就提醒我们他是宇宙的管理者,我们之亲近这位自愿把我们当作儿女照管的主,并非徒然。”(第327页)
  “愿人尊主的名为圣”;这一句话的“主要的意义乃是:我们愿望神得着一切他所应得光荣,人当想到或提到上帝的时候,必须有最高的崇敬。”因为在一切认识上帝的地方,他的能力,良善,智慧,公义,仁慈,和真理的完全,必然彰显出来,足以使我们景仰不已,足以激励我们歌颂赞美他。在另一个方面,这一个祈愿乃是要肃清一切玷污神的圣名的不虔不敬,并终止损害神的荣耀的一切事,不问是诽谤或侮慢。(第327至328页)
  第二个祈愿是“愿神的国降临”。加尔文对“神的国”一词下了一个定义,“就是神之施行统治乃在于世人放弃自己,厌恶世界和现世生活,叫自己服从神的公义,企望天上的生活。因此神的国度包含两部分:第一,神借着圣灵的能力改变了我们那些敌对他的一切属肉体和败坏的欲望。第二,他要使我们的一切意念都能顺服于他的权威之下。所以,只有那些从本身开始,就是那些祈求把扰乱神国安宁,和损害神国纯洁的腐败从本身清除了的人,才能适切地提出这种祈愿。神的话既然像一道“圣旨”,我们奉旨祷告,求他制服人的心意,叫人自愿服从。“(第329页)我们每天应当祈愿神从世界各国号召教会归向于他,增加它们的数目,多多恩赐它们,在它们中间建立合法的秩序;在另一方面,愿他推翻一切与纯正教义及真宗教为敌的人,倾覆他们的计谋,挫败他们的企图。“神的国”就是神之施行统治乃在于世人放弃自己,厌恶世界和现世生活,叫自己服从神的公义,企望天上的生活。因此神的国度包含两部分:第一,神借 着圣灵的能力改变了我们那些敌对他的一切属肉体和败坏的欲望。第二,他要使我们的一切意念都能顺服于他的权威之下。所以,只有那些从本身开始,就是那些祈求把扰乱神国安宁,和损害神国纯洁的腐败从本身清除了的人,才能适切地提出这种祈愿。
  第三个祈愿“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要点是:“我们没有自己的意志,我们的心完全为神的灵所管理,圣灵在我们内心的训诲使我们知道爱好那些他所喜悦的事,恨恶那些他所不喜悦的事;同时愿望他消除了一切与他旨意相违背的欲望。”(第331页)

  6.祷告的典范——主祷文的第二部分
  主祷文的第二部分,是关于我们自己的利益的。
  “我们日用的饮食,求你今日赐给我们”,“这是对我们在现世肉体上所需的一切,向神作一般的祈求,不仅是食物,衣着,而且是神眼中认为于我们有益的一切东西,叫我们得以平安生活。我们借着这个祈求单纯地把自己付托给神,信托他的眷佑,把自己交托给他养育保护。”(第332页)
  对于“那些不以每日所需的饮食为满足,贪多务得的人,或是那些自以为在丰富中,一味依赖自己富足的人,他们若是如此求告神,就是犯了戏弄神的罪了。因为,第一种人是求告他们所不愿意获得的,甚至于是他们所厌憎的那个只是日用的饮食;这是向神隐瞒自己的贪婪,殊不知真的祷告,应当忠实地在神前倾吐心意,和一切内心的隐秘。第二种人是求告他们并不希望向神领受的东西,因为他们自以为所求的都是他们自己所已经有了的。(第334页)
  “免我们的债”的祈愿,和下一个祈愿,是包括主为他的教会的得救所立的属灵的约,就是:“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的心坎上,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在这里,基督以赦罪为起点,然后加上了第二个恩眷,即神要以他的能力保守我们,以他灵的援助支持我们,使我们站立得稳,不为试探所克胜。(第334页)
  我们祈求主免我们的债,这就是说,我们要宽宥并原谅一切曾经伤害我们的人,不管是由于他们的不正当行为或非礼的言语。我们要消除我们心中的忿怒、怨恨,和报复的念头,甘心情愿地忘记一切旧恶。除非我们能饶恕别人所加于我们的一切冒犯或侵害,不论是现在的或是过去的,我们就不能求告神赦免我们的罪。主是把这个祷告“当作一个记号,借以从他的儿女群中除去那些存心报复,不肯饶恕,永远存着仇眼,心中总对人怀着愤怒的人,叫他们不得再称呼上帝为父。”(第337页)
  
  第六个祈祷是“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这里提示我们,我们所需要的不只是圣灵的恩典在我们心中工作,叫我们柔顺谦抑地服从上帝,同时也需要他的援助,叫我们能不屈不挠地抵挡撒但的一切阴谋和凶猛的攻击。”(第337页)
  我们在这里所求的并非完全免去 一切试探,因为我们很需要试探的激励和鼓舞,不然我们将因过于宁静而陷入麻木中。我们所祈求的是,不为任何试探所摧毁攻克,却因依靠主的能力,坚强稳立,能够抵抗一切攻击我们的恶势力,不为试探所克服;既然是在神的看管和保护下,我们就可以坚忍不屈,胜过了罪恶,死亡,地狱之门,以及魔鬼的一切权力。这就是“脱离了凶恶”。(第338页)
  我们向神所当求,或可能求的,都包括在主祷文中了。特土良称主祷文为“合法的祷告”,凡不是祷文所包含着的,就不应当追寻,盼望,或祈求。在主祷文里面,凡应当归给神的赞美都没有遗漏;凡对人有益的,也没有遗忘;这祷文的整体是如此完全,若有人想要改善它,终必失望。(第341页)
  我们在祈祷中不可强迫上帝,不能指定他施恩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只能听凭他的旨意,依照他所喜欢的时间,地点或方式行。许多人实行同上帝讲交易,谈条件,拿他们自己所订的规矩要来束缚上帝,好像神是侍候他们欲望的仆役;所以若上帝不立刻听从他们,他们就要动怒,烦恼,埋怨和忿恨。因此对于这样的人,神往往于忿怒中准许了他们的祈求,给了他们那他于慈悲中不愿施予的。 (第342至343页)


  六.永恒的拣选
  
  1.神的安排奇妙莫测
  加尔文认为,“福音既未曾同样地向一切世人传布,而那些已经听到福音的人的接受态度也不一样,从这一个差异可以发现神的安排是何等的奇妙莫测。没有疑问的,这差异是为要实行神的永恒拣选。”因此我们必须承认:“上帝的恩典并不是毫无分别地把得救的指望赐与所有的人,却是将救恩赐予某些人,而对另一些人则加拒绝。”(第345页)
  我们决不可在神所启示的话语以外求了解预定论,为达到关于上帝要我们所应该相信的,主的话乃是探索的惟一道路。(第347页)对于主所隐蔽的事,我们不得追究探索;对于主所显示的事,我们不可疏忽,否则我们将陷入于好奇或不知感恩之罪中。(第349至350页)
  “我们主张预定和预知这二者都是属于上帝的;但是若说后者乃靠前者,那是很荒谬的。当我们说上帝具有预知的能力,这是说,万事自始即在神的眼前,今后亦永远如此,所以在上帝的睿知中,没有所谓将来或过去的事,一切都是属于现在的;而且这现在式的情形是到了不仅是他具有概念的感知,好像在我们心中所记忆的,当作是现在的事物一样,而是万事万物好像实际都摆在他的眼前,为他所真实看见的。这预知包括着整个宇宙,和一切被造之物。所谓预定,乃是上帝永恒旨意,就是神自己决定,他对世界的每一个人所要成就的。因为人类被创造的命运不都是一样的;永恒的生命是为某些人前定了的,对于另一些人,却是永远的罪刑。既然每一个人都为着或此或彼的,一个终局而创造的,所以我们说,他是被预定了或生或死的。”(第350页)不仅个人,就是每一个民族的将来情况,也都是神所决定的。
  上帝的拣选“纯粹是出于他的恩惠,并不受什么律法的拘束,而是白白施赐的,因此没有人能够要求他把恩典作均等的分配,那非均等的分配适足以表示它是白白的恩赐。” (第354页)
  “神在他奥秘的安排中,凭着他的旨意拣选和弃绝人,可是他的白白拣选只不过表明了一半,还要等到我们明白了某些个别的人的情形,这些人上帝不但赐予救恩,而且如此地表明出来;使那拣选的效果显得十分确切,毫不游移。”(第354页)
  “由于上帝的永久而不改变的安排,他早已按照自己的意旨,决定了要将谁接入他的救恩中,并将谁贬入灭亡。我们坚信这种安排,就被拣选者一方面说,是完全根据他白白施赐的仁爱,与人的功劳丝毫无关;对于那些神所定罪必须灭亡的人,他们不能进入生命的门,也是出自公正,无可非议,然而却不可了解的判断的。关于那些蒙拣选的人,我们认为呼召就是拣选的证据,而称义也是另一个表明的标记,直到他们在荣耀中算为完全。上帝既以呼召和称义来印证他所拣选的人,就把当蒙弃绝的恶人摒弃了,使他们不认识神的名,不能得到圣灵的帮助而成圣,好表示所等待他们的,只是他的审判。”(第356页)
  加尔文认为保罗完全摒弃了那种认为拣选是由于预知的错误说法,在保罗看来,在人身上所发现的一切德行,都是拣选的效果。是神照着他自己所喜悦而预定的。神所赐的灵性生活的一切恩助都是从一个源头流出的,就是上帝照他所愿意的,在人还没有生以前,拣选了他们,将他所决定赐给他们的恩典预留下来,作为他们之用。”(第359页)而我们蒙拣选的惟一目的,就是:“叫我们使神的恩典得称赞。”
  加尔文问:“神对他百姓的拯救乃是他自己的作为。神既把你的得救放在他自己身上,你为什么要把它强归于己呢?他既指明这是出于他的慈悲,你为什么说是自己的功劳呢?他既要你只思想他的怜悯,你为什么要分出一部分思想去寻索自己的作为呢? ”(第364页)

  2.上帝公道吗?
  有一个难题:上帝特别施恩典给某些人,这算是公道的吗?对此,加尔文回答:因为上帝定意眷顾他所拣选的人,而且因为他愿意,所以他对他们施怜悯。上帝除了自己要施的怜悯的旨意外,并不为其他动机所激动。奥古斯丁说得好,“上帝的恩典并不是要找适合于拣选的人,而是要使他们合乎拣选。”(第368页)
  上帝普遍地呼召人归向于他,却只接纳那被拣选的少数,圣经如何使上述两事和谐一致呢?加尔文解释说:“就是从外表以福音的宣传呼召一切人悔改归信,然而悔改与信的灵并不是赐给一切人的,”或者说,“福音虽是普遍地向一般人宣传的,然而信心的恩赐只赐给少数人。”(第369至370页)
  拣选既是特别的恩赐,信心即不可能是普遍的,没有人能凭着自己得到信心,因为信乃是那父爱的特别保证,为他所拣选的儿女们保存着的。伯尔拿说得好, “上帝的慈恩是永远赐给那些敬畏他的人的;从永恒的预定到永恒的福泽;一方面是无始,另一方面是无终。”(第371至372页)
   
  有些人虽然接受预定论,却否认有被弃绝的人。加尔文称“这实在是既幼稚又愚拙的想法,若无弃绝,就不会有拣选。。。凡上帝所不拣选的,就是他所弃绝的,他们之所以被排除,无非只是因为他决定把他们从他所预定为他的儿女所承受的产业中排除出去”,而人心之刚硬,也和上帝的怜悯一样,同出于神的旨意和权能。上帝的奥秘安排乃是叫人心刚硬的原因。加尔文同意奥古斯丁所说的,当上帝要使豺狼变成绵羊时,他就运用恩典的强大影响来制服他们刚硬的心,把他们改变过来。因此,那顽固的人之不被改变是因为上帝没有施展他的更大的恩典能力;倘若他愿意运用那恩典的话,他是可能随意运用的。
  (第374至375页)
  
  还有人认为:倘若世人不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只是因为神的好恶,便被预定入于永远的灭亡,这不是公道的判断。加尔文回答说:“上帝的旨意是公义的最高准则,一切他所愿意的都必须被算为公正,只因为他如此愿意。所以当询问主为什么这样做时,答案必然是,因为他愿意这样做。你若再进一步追问,他为什么有这样的决定,那你就是追究一种比他的意旨更伟大,更高尚的源头了,那是不能得着的。”(第376页)
  若有人问为什么上帝预先规定了一些人的灭亡,这些人既未出生,焉能犯什么当受死刑的罪?加尔文说当如此回答:“我们都为罪所败坏,都必然为神所厌弃,这不是神的残酷暴虐,而是最公义的判断。倘若一切上帝所预定灭亡的人,按照他们的本来情况是当受死罪的,那么他们之遭受灭亡,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若是所有的人都是从败坏中出来的,他们都被定罪就不足怪了。所以倘若他的永恒旨意要判定他们灭亡,而这灭亡,不管他们愿否承受,是合乎他们本性的自然趋向的,他们就不要埋怨神不公道。”(第377页)
  “圣经明明宣布,一切世人都在他们祖宗一人的身上,被判决永远的死刑。这件事既然不能归之于自然,显然是出于上帝的奇妙安排。”诚然,“这是一个可怕的天命;但是无可否认的,上帝在创造人以前即预先知道人的最后命运,并且他之所以预先知道,是因为这是他自己所命定的。上帝不但预先见到第一个人的堕落,和他的后裔因他的败坏而灭亡,而且这一切都是由他的意旨决定的。” (第379至380页)

  3.我们是因基督而蒙拣选
  奥古斯丁提醒我们,必当以适当方法表达真理。倘若有人对别人说:如果你不相信,那是因为你已为神命注定归于灭亡。这种说法等于是咒诅,而不是教诲。这种愚笨的教师,他们所传的是凶讯而不是福音,所以奥古斯丁认为当把他们赶出教会。奥主张: “当人们因警告而被导引于义,或归回于义,谁使救恩在他们心中工作呢?岂不是那位裁种浇灌的使他们受益吗?当他决定施行拯救,人的自由意志绝对不能拒绝。因此,无可疑惑的,神的意旨(他在天上地下,甚至未来,都照他所喜悦的行)是不能为人的意志所抗拒,或加以挠阻的,因为他照他所喜悦的来控制人的意志。”又说:“当他要领人归属于他自己时,他岂是用有形的束缚来限制他们?他的工作是在人的心中;他从内心将人抓住;他从内心感动人;从人的意志,就是那他在人心中所造的,去吸引他们。”但是,他又立刻补充说,“正因为我们不知道谁属于预定,或谁不属于预定得救的人数当中,所以我们当热烈地盼望一切人的拯救。我们所遇到的无论是谁,都当努力使他分享平安。而我们的平安是建立在当得平安的人身上。就我们的本分说,对人的警告如同良药一般,应该施予一切的人,叫他们既不损毁自己,也不败坏别人;但使这警告有益于他所预知和预定的人,乃是上帝分内的事。”( 第380至381页)
  “神的特别拣选本来是隐藏着的,却由他的呼召而表明出来,因此,这个呼召,可称之为拣选的证据。”“上帝亲自有效地教训他所拣选的人,引领他们进入于信”。(第382页)
  奥古斯丁说,“这恩典奥秘地输入人心,但刚硬的心是不能接受的;因施赐这恩典的第一个目的在消除心中的刚硬。因此当一个人内心听见了父的时候,父就立刻将他的石心去掉,给他换上一个血肉的心。这样,他就把他们造成为应许的儿女,和仁慈的器皿,就是他为光荣所预备的人。那么,他为何不教训一切的人,叫他们都来就基督,岂不是因为他所教训的,他在仁慈中教训他们,而他所不教训的,他就施行审判,不施教训;因为他愿意怜悯谁,就怜悯谁,愿意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因此,那些为神所拣选的,神就以他们为儿女,也决定使他自己作他们的父。而且,借着呼召,他容纳他们进入他的家庭,叫他们和自己结连起来,成为一体。当拣选加上呼召时,圣经明明指示这无非是上帝白白施赐的怜悯。倘若我们追问他呼召谁,为什么理由呼召他们,答复是,他呼召他所拣选的人。但当我们注意到拣选,我们所看到的,只有怜悯。(第382至383页)
  呼召所包含的不只是道的宣讲,也是圣灵的启迪。这内在的呼召就成为救恩的不能骗人的保证。(第383至384页)其实呼召的一切,都是由于上帝的拣选。
  “拣选的目的是什么,岂不是我们被天父收为儿女,并借他的恩眷得到救恩和永生吗?。。。上帝所拣选为儿女的人,其所以被选是在乎基督,不是在乎他们自己,因为上帝之爱他们,是因为他们在基督里面;除非他们先与基督有关,他们也不能承受天国的光荣。那么,倘若我们是因基督而蒙拣选,我们就不能从自己身上去找寻拣选的确据;若撇开儿子基督,只从父上帝,也无法得此确据。因之,基督是一面镜子,我们从他,可以妥当地看见我们自己的蒙拣选。”(第388至389页)
  另有一个证实拣选之道的,“是和我们的呼召相关连的。那些认识基督的名,为基督所光照,进入于教会怀抱中的人,就是在基督的导引保护之下。凡是基督所接纳的人,都是父所付托给他,在他保守中得享永生的。”(第389页)

  4.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
  有许多看来似乎是属基督的人却背叛了基督,再沉沦跌倒了。怎么看待这个现象呢?加尔文认为这些人从来未曾以真诚的信心,即足以建立蒙拣选的确据的信心,来靠近基督。(第391页)
  加文区别了两种呼召,“有一种是普遍呼召,就是上帝借外表福音的宣布,不加分别地召请一切人到他面前,甚至于对那些他定意叫这呼召成为灭亡的前兆,或加重他们罪罚的根据之人,亦无例外。另有一种特别呼召,大部分只是向信徒的呼召,就是他借圣灵的光照,叫道在他们心中扎根。然而有时他也将道赐给那些他只叫他们心中有暂时亮光的人,后来又因为他们的不知感恩,而使他们陷入于更大的黑暗中。”(第392至393页)
  选民不是在他们刚生出来的时候,亦不是一切人都在同一时候,被招集在基督的羊圈中,而是在按照上帝美意施赐恩典的时候。当他们未为那最高牧者招集在一起时,他们迷失在旷野中,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他们因上帝特别恩慈的保护,未至于坠入永死的深渊。(第394至395页)
  “主既借着他的有效呼召来对蒙拣选的人完成他在他的永恒安排中所预定的拯救,同样对于被弃绝的人,也就有他的审判,借此施行他对他们的谋略。因此,那些他为着叫他们蒙受羞耻和灭亡而造,好使他们成为忿怒的工具,和严刑的榜样的人,为要使他们达到他们的命运,他有时剥夺了他们的听道机会,有时藉着福音的宣传而增加了他们的盲昧和愚笨。” (第397页)
  上帝为什么施恩给这人,而疏忽了另一人呢?加尔文赞同奥古斯丁的话:“上帝能够把恶人的意志改变为善良的,因为他无所不能。他能够这样作。那么,他为什么不作呢?只因为他不愿意作。若问为什么他不愿意作,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毫无疑问,上帝将他的道传给许多他所预定要增加他们愚昧的人。“他将他的声音传给他们,却是为要使他们更加耳聋; 他发出他的光,却是为要使他们更加瞎眼;他宣布他的教训,却是为要使他们更为昏迷;他施行拯救,却是为要使他们更无可救治。”(第398至399页)
  “那些被弃绝的人,纵使明知是神的话语,亦不服从,这顽固若说是由于他们心中的邪恶和败坏,那是对的,但同时须补充说,他们之被摒弃于此种败坏中,是因为他们为神的合理而不可测度的判断所举起了,为要在他们的刑罚上表彰神的光荣。”(第400页)
  “应许之能发生效力,在乎我们以信心接受它;反过来说,信心的毁灭即是应许的取消。倘若这是应许的本性,那么,我们就可知道,虽然上帝一方面从亘古预定谁是他所要施恩眷或发忿怒的对象,而在另一方面对一切人不加区别地宣布救恩,”但是这二者之间“是完全和谐的。因为他的应许乃是要对一切愿望并追求他的人施赐怜悯,可是除了那些他所启悟的人,没有人愿意追求他,而那些他启悟的人,就是他所预定拯救的人。” (第401至402页)
  关于拣选,说到最后,加尔文“让我们在这一件最大的奥秘事上,和保罗的结论一致,并在这些嚣嚣的争辩中,不以为耻地与保罗同声疾呼:‘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奥古斯丁说得好,拿人的公义标准来衡量上帝的公义,这种行为是再悖逆也没有的了。 ”(第404页)

  
  七.最后的复活

  信徒的信心与盼望,是向着那‘存在天上的盼望’的。我们的上下左右都为猛烈的试探包围着,若非抛弃世俗,专心于那距离相当遥远的天上的永生,我们必将站立不住。只有那惯于不断地默念永生复活的福气的人,才能对福音有确切的进步。 (第406页)
  基督的益处只有那些能提高心意,仰望复活的人始能欣赏。所以保罗以下面的标志来表示信徒的特征,“他们是天上的国民,并且从那里仰望救主”(参腓3:20)。无论有什么灾难压迫着我们,这拯救必将支撑我们,直到救恩的完全达成。(第406至407页)
  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整个福音便是虚妄;若我们只有今世的盼望,就算比众人都可怜了,而福音的威权,不但将在某一点堕地,而是在一切有关儿子的名份和救恩的成就上,都要失掉意义。虽然许多哲学家承认灵魂不灭,却很少承认身体复活的。这复活的真理是很难为人的智力所了解的。“为使信心胜过这大障碍,圣经供给了我们两种帮助:其一是基督的例子,另一是上帝的全能。因之,每逢想到复活这一件事的时候,我们当想到基督,他曾取得了人的性格,同人一样,在世完成了凡胎俗体的一生,却得着不朽的生命,现在成为我们将来复活的保证。”在基督复活这面镜子中,我们看出了复活的一个生动影象,可以叫我们心中有了一个确据。 (第407至408页)
  要证明复活,我们的心必须朝向于上帝的无限权能,如保罗所说:“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1)。这里所指示我们的乃是一个不可测度的神迹,它的长阔高深,竭尽人的智能,都不能参透,我们若以自然常道来忖测它,那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们应当记着,只有那心中充满钦敬,且能将复活的光荣完全归于上帝权能的人,才能相信来生的复活。(第411页)
  对于灵魂在今生和来世之间的处境,那过度好奇的追究既是不合理,也是无益的。要追究上帝所容我们知道的事理以外的那些不可知的事情,确属愚笨和僭妄。圣经上所宣布的只是基督与人同在,接纳他们进入乐园,在那里可享安乐;同时,一切被弃绝的人的灵魂都受应得的刑罚,如斯而已,再没有多说别的。至于灵魂的住处问题,其追究也是徒然而毫无意义的。让我们满足于上帝所指定给我们的范围吧,就是晓得虔诚人的灵魂在辛劳的争战完毕之后,就离世而进入福乐之境,喜乐地静候那应许的光荣果实,但那最后果效须待救主基督再来时始能成就。 (第415页)
  “让我们记住,那复活的目的乃是永恒的福乐;复活的美妙,纵使尽一切人的语言也不能表达其最微小的一部分。因为,虽然经上明明告诉我们上帝的国是满有光辉,喜乐,愉快和光荣的,然而这些话的真意义仍然超越乎我们的理解,若在谜中,直待那日到来,他要面对面地将他的荣耀显现给我们。”“让我们记着,一切的幸福全都包括在这恩典中了。在我们对这一个默想有了长足进步之后,我们仍将承认我们所能想像到的,若与这庄严的奥秘相比较,仍甚卑微。” (第416至417页)
  上帝在分配恩赐给世上的诸圣者时,既不曾叫一切人心中有同等的亮光,所以在天上施赏赐时,也将给予不同等分的光宠。我们若查考圣经,就会知道,圣经不只是对一般信徒作永生的应许,而且是对每一个信徒作特别的应许。 (第418至419页)
  2003.7.8日深夜
  修改至 2003.8.13 毕

  注释:
  注一,《基督教要义》中册,加尔文 著,徐庆誉 译,章文新,汤清,许牧世,赵世泽校订并修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1996年7版。以下引用本书,只标明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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